圣贤之源:刘汉案的几点思考

人气 55

【大纪元2015年02月11日讯】刘汉案已经淡化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拉回了大众对淡化了的刘汉案的一点记忆。死刑和执行死刑,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此案只是一个终结的答案,不过是履行某种程序。尽管刘汉属于四川人,司法审判在湖北,看起来属于制定的异地审理,可以实现一定的司法独立和公正,但若是我们从政治与司法关系看,问题就绝非如此简单,毕竟中国大陆所有大案的最终决定权在北京。

我们今天知道刘汉涉黑,有多起命案,问题点到为止,人们或许会感到因果关联,也就是我们中国人常说的“不是不报,时间未到”。做了坏事,迟早一天要遭到法律的追究的,老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感慨地说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价值审判、追责事实层面来说,刘汉是罪有应得,他今天所接受的法律惩罚,实际就是他为自己所作过的坏事负责,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想到这样,人们或许还可以看到满满的正能量,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良知得到了伸张,邪恶被压下去了。但是,若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我们难免有点愚笨,可以算是被再次消费了。大家都知道,薄熙来、王立军主政重庆的时候,他们在重庆兴起打黑,一些人被列入黑名单,及至王立军事件发生后,我们看到了另外一个画面,过去有些人被报复性列入黑社会打击的名单,而一些真正的黑还逍遥法外。最大的讽刺,还出了薄熙来庇佑雷政富这样的腐败分子。

打黑的人自己包庇黑,这应该是现实社会的潜规则,或者说是令人难理解的奇葩现象。刘汉是周永康主政四川时期崛起的,而周无论是在任职四川还是升任北京,打黑言论和行动都是少不了的。就是这样一个声言打黑的人,怎么就对自己熟悉的刘汉无动于衷呢?他到底是不知道刘汉涉黑,还是有意保护刘汉?从现在公开报导的内容来说,刘汉在周永康主政四川期间就是黑社会的头,并且还策划了黑案,可刘汉却长期逍遥法外,没有法律追求责任,没有政府相关机构去调查,这难道不令人困惑?周永康为什么在当时不追究刘汉的法律责任,此问题不是什么困惑的。

刘汉涉黑,周主管打黑,可在眼皮底下的刘汉却长期安然无恙,并与主管打黑的周保持友好关系,这如何让大众理解其中的奥秘。而且,打黑的周不打刘汉也罢了,为什么失职的周还可以屡次升迁?黑不黑,从打黑竟然默许刘汉继续活动的经历就可以看到重大问题,打黑是形式,纵黑才是根本,否则就无法为下一次立功创造条件。如此,我们以此类推,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去理解,五年或十年后还会有刘汉第二、第三出现,而且也是现在打黑的地方培养出来的。

刘汉涉黑不被抓出来,几十年不断发展壮大,却因周永康案拔出来,这自然会让人联想到“倾覆之下,安有完卵”的结局。于是,在自保的规矩下,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过去保护刘汉的人和如今坚决打刘汉的人,在性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不过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罢了,或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出现刘汉这样人,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环境创造了刘汉?又是什么优越性的制度保护了刘汉?我们今天看到媒体大篇幅介绍惩罚刘汉,给人一种还原社会正义的印象,坏人不放错,罪人接受应有的下场,可令人费解的是,我们只见对刘汉这样的个体进行鞭挞,却不见任何人对培养刘汉、保护刘汉的制度进行思考,好像刘汉仅是代表个体现象。坏人是一个个体,但保护、包庇刘汉则不是个体现象所能解释得了,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现在又要挖出刘汉来。或许,我们从体制保护、培养刘汉的角度去看,刘汉其实也是一个时代符号,是这个特色体制塑造出来的牺牲品。

一个刘汉倒下了,牵出来的问题却是脉络的,即培养刘汉、保护刘汉和什么时候抛出刘汉,竟然都在莫名其妙的体制中进行,每个人都是这个机制上的棋子,他们没有自己的自由,都是政治需要的产物。以如此环境去看待刘汉案,我们就可以看到打黑与纵黑的统一性,也可看到刘汉案的形式主义本色。

--转自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南风

相关新闻
周永康案新进展以“你懂的”方式不断传出
四川资阳落马女书记疑与周永康关系密切
周永康落马记之二:三年成型的四川帮
花玉喜:“亿万富姐”案有令、周“魔影”?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