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0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地院审理八德合宜宅等弊案2日辩论终结,对于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仍坚称自己是被害人,而桃园县前副县长叶世文则辩称赵藤雄、魏春雄及蔡仁惠3人,为求减刑而颠倒是非,检方建请法官对叶世文求处61年重刑,并科罚金3千万元,而赵藤雄则被求处9年,并科行贿罪最高罚金50万元。
赵藤雄在庭讯时向法官表示,他知道拿钱给公务员不是国民应有行为,但因害怕影响事业,并非要求协助,且自称是“被害人”,请法官判他无罪。而收贿的叶世文则供称,虽曾说索贿2,200万元,但“远雄不想付,赵藤雄却说他硬要”的说法,完全悖离事实。
叶世文强调,他可体谅赵藤雄、魏春雄及蔡仁惠3人为求无罪或减刑,才颠倒是非、践踏他人格来卸责,但他相信每个人都是好人,只是受外力影响而做错事,事后他也真心忏悔,希望能交保回家过年,与家人团聚,培养善的力量。
检察官认为,叶世文等人均不认罪,因此建请法官针对叶世文所涉的林口A7合宜宅案部分判12年、新竹眷改、八德合宜宅及淡海新市镇各判15年,财产来源不明罪判4年,合计61年,并科罚金3千万元。
至于赵藤雄所涉的A7、新竹、八德3案,检方则建请各判3年,并科50万元罚金,远雄前副总魏春雄也是3项行贿罪,各求处2年6月,并罚50万元;叶世文的女性密友陈丽玲则遭求刑12年半;而白手套蔡仁惠则因转污点证人,检方建请减刑或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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