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交所拖粮案 裁判官指张震远应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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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潘在殊香港报导)曾经担任梁振英竞选办主任的行政会议前成员张震远,在担任商交所主席期间,被指拖欠员工薪金案,昨日(25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张承认两项传票控罪,裁判官指案件严重,考虑判处监禁,案件押后至下月判刑。

控罪指,57岁的张震远担任香港商品交易所(商交所)主席期间,拖欠一名员工合共20万零7千元薪金,及没依照劳资审裁处于前年11月份的判令,支付近34万元欠薪等款项。张震远承认两项控罪。控方指会根据《雇佣条例》申请赔偿令。
辩方求情指,张震远当时是商交所12名董事之一,但只有他被票控。早前为拯救商交所,将全副身家合共6亿元注资商交所,因此债务缠身。目前无业,没能力赔款,亦预期自己会破产。

视频:梁振英“头马”张震远终现身拖粮案

辩方又呈上10封求情信,有商交所前员工指张是好雇主;强调他有诚信,期望轻判罚款。

裁判官反问,为何张震远有钱注资救公司,而没有钱支付薪金,质疑不支薪是他“计算过后的决定”。

辩方回应指,张震远要拯救公司,员工才能够有工作。他不想误导法庭,所以表明没有钱,又指他认罪,希望裁判官给予酌情权,不要向他颁赔偿令。

裁判官指,没有钱绝对不是求情理由,认为案件严重,时间长,判监是适当的刑罚,会先提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下月20日判刑。

张震远获准以5,000元现金保释外出。辩方曾提出张震远不会离港,询问可否减低金额,但最后同意交出5,000元。

另外,张震远亦正被申请破产,案件将于4月15日在高等法院审讯。

查足廿个月疑特首包庇

自由党议员田北俊就商交所的案件在立法会提出质询,他指,案件由2013年7月到现在已经20个月,政府的回复都是简单一句“仍在调查中,所以不会公开评论”,质疑梁振英当局影响案件。

田北俊说:“商交所主席是张震远先生,也是当年行会的成员。社会或业界都有很多质疑,为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查了20个月都没有下文。我想问政府,政府从行政长官到财政司司长或者到局长,在这个个案中查了20个月,有没有叫他们放软手脚慢慢查,查了先不要公布?”

财经事务局局长陈家强重申,“案件仍在调查中,所以不会公开评论”,相信警方和证监会是一个独立的执法机构,正在为这件事全方位调查。

田北俊强调,案件影响香港廉洁程度一直下跌,希望案件不要等到梁振英卸任特首后才有结果。

民主党议员刘慧卿透露,很多市民,包括商界和金融界人士,都质疑案件为何搞了这么久。“尤其是张震远大家都知道是梁振英的头马,所以很多人质疑是不是这样跟梁振英有关的人,他喜欢的人或者他支持的人,有特别的对待。局长你是否应该告诉立法会和公众,政府没有受到这些用人唯亲,包庇自己人的气氛摧残?”

责任编缉: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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