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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报税误解 房产投资者当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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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多伦多编译报导)房产投资,长期来说既增值,作为理财杠杆来说又极易操作,还能带来稳定的现金收入流,因此吸引许多投资者。但同时,投资房产又涉及到税务问题。

加国出租房产税务有着丰富悠久复杂的历史,作为业主,每年报税时都得报房租应税收入。如能更好了解一下相关法规,会有利轻松报税。

以下是一些造成出租物业业主错报应税出租收入最常见的3大报税误解。

车辆支出如何申报

出租物业经营相关机动车辆支出规定非常复杂,只有在符合以下3种情况下,才能申报合理的车辆支出减税。

1、业主仅一处出租物业收入,且出租物业位于业主所居住区域。

2、业主部分或全部负责出租物业必要维修和维护。

3、业主有工具和材料运往出租物业方面的车辆支出。

加拿大税务局(CRA)特别规定,业主前往收租时发生的车辆费用,为个人支出,不得申报车辆支出减税。但如拥有多处出租业务,规定又有所不同。如不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错报,因此最好按税局规定办事。

按揭支出

房贷按揭利息在申报减税时经常发生误报。许多报税人固执地认为,出租物业按揭款完全可从出租收入中扣除,但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仅按揭款利息部分可申报减税,而按揭款本金部分只是业主还债款,不得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维修与维护

物业维修与维护支出,报税时也非常微妙。

一般说来,出租物业日常定期小型的维修维护,会产生经常性支出,可立即从出租收入中扣除。但在大型维修时,情况更复杂。

如大肆装修出租物业厨房,可能会被视作是对出租物业的一项长期投资,而非日常简单维修,这一装修支出不得从出租收入中扣除,但可按长期折旧分摊来计。

税局《出租收入指南》(T4036)中对出租物业报税有简单明了的规定,《指南》虽无法和税法相提并论,但却是根据税法、判例法和税局内部政策而定。准备进行房产投资的人,投资前最好是好好了解一下。◇

责任编辑:文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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