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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大雨雨量标准修改 更具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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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2日电)现行规定24小时累积雨量达130毫米以上称为豪雨,中央气象局将修正更有弹性,只要24小时累积200毫米以上或3小时累积100毫米以上,都算豪雨。

现行降雨分级,大雨是指24小时累积雨量达50毫米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小时雨量达15毫米以上的降雨现象;豪雨指24小时累积雨量达130毫米以上;若24小时累积雨量达200毫米以上称为大豪雨;24小时累积雨量达350毫米以上称为超大豪雨。

中央气象局上午在中央灾害防救会报会议报告“修订豪(大)雨雨量分级标准”,将大雨改为24小时累积雨量达80毫米以上,或1小时雨量达40毫米以上;豪雨指24小时累积雨量达200毫米以上,或3小时达100毫米以上;若24小时累积雨量达350毫米以上称为大豪雨;24小时累积雨量达500毫米以上称为超大豪雨。

行政院长毛治国听取报告后说,雨灾是台湾最常发生的灾害,过去分级标准是以24小时为单位,无法反映短时间强降雨。

此次,毛治国说,这次调整较有弹性(如“豪雨”标准调整为:200毫米以上/24小时或100毫米以上/3小时以上),且修订分级标准后,各分级的名词定义将更明确。

他表示,确认新豪(大)雨雨量分级标准,请交通部函颁实施,并请气象局加强对民众沟通,各防救灾机关(单位)尽速配合修改相关应变处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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