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伦律师移民法律问答(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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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23日讯】(纽约讯)

美国公民可否长期在海外工作

●问:我是美国公民,将要到海外工作5年,5年后才会回美国,请问我能在5年后直接回美么?

李律师:

移民法规定,公民申请是以申请人在等待审理期有意图要在美国定居为前提。当申请人获得公民身份后,他/她就可以自由的决定留在美国的时间,而不会影响到公民身份。

子女移民超龄问题

●问:我在12年前为我的姐姐和她的3个子女申请移民来美,孩子们当时是3岁、11岁和13岁。现在姐姐的排期已到,但是她的子女已经15岁、23岁和25岁了。他们都未婚,请问他们还可以移民美国么?

李律师:

很可能只有你的姐姐和她最小的那个不满21岁的孩子可以移民美国。因为移民年龄计算是以入境美国时的年龄为基准的。基于儿童保护法,有一种特殊情况,当移民排期到时,孩子的年龄可以冻结停止计算,且I-130亲属移民批准前的审理期间可以扣除。他们的排期到排时,你可以依这两点来计算其他两位子女的年龄﹐若小于21岁,他们仍然可以与你姐姐一同移民。

可否选择移民居住地

●问:我住在巴基斯坦,怎么能移民到南卡罗来纳州?

李律师:

人们移民来美国,是根据联邦移民法移民来美国的。南卡罗来纳州没有分别的移民法。移民来美国的方式一般是透过亲属、婚姻、工作、投资、难民或政治庇护来申请移民。一但你来到美国,你可以选择在南卡罗来纳州定居。

EB1和EB3移民的选择

●问:我持L-1A跨国公司经理工作签证在美国工作已经4年了,履行所有的跨国公司经理的工作,我预计符合EB1-C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类别申请绿卡的条件。但公司有自己的内部政策,希望用EB-3技术劳工、专业人员类别为我申请绿卡。我想知道,如果我持有L-1A签证却用EB3来申请绿卡会不会有问题。我现在的条件符合多个申请绿卡的方式,如果我选择EB3方式有可能出问题,因为这与我的L-1A身份和满足EB1C申请条件的情况有矛盾之处。这样做会不会遇到明显的障碍?如果有,我可以提醒我的机构,并劝服他们用EB1为我申请绿卡。

李律师:

为L-1A身份持有者办理EB-3移民并没有矛盾之处。当然,这个申请过程会更长,你必须通过劳工认证过程,来试探是否美国员工可胜任此岗位。你也知道,只有你工作的机构才能决定是否为你申请绿卡。

责任编辑:孙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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