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窃占国有地900坪 贪商又占台肥土地

【大纪元2015年0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商人陈介林曾遭控窃占国有地近900坪,去年法院依违反《水土保持法》重判3年徒刑,并科30万元罚金;如今,陈介林又被控占用台湾肥料公司30.6坪土地,基隆地院判陈败诉,要拆屋还地,全案仍可上诉。

台肥起诉主张,陈介林向郭姓男子购买的违章铁皮,占用台肥30.6坪土地,要求拆屋还地。陈则称,他只是向台肥租地,并非是铁皮屋的所有权人。对此,法院认为,陈若不是占用土地者,台肥怎么会将土地承租给陈,同时陈还跟台肥签订定期租赁契约,因此认定陈介林占用台肥土地,要拆屋还地。

陈介林窃占国有财产署891坪国有地,其面积宛如基隆古迹白米瓮炮台一样大,法院依违反《水土保持法》判处3年徒刑,并科30万元罚金。◇

责任编辑: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