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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农委会:拟农舍继承者可被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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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2日电)为防农舍变相炒作,“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草案预告中,有意见反映除继承,盼赠与也能免受农民资格限制。农团反对。农委会主委陈保基说,拟让老农生前可赠与继承的子女。

为确保农地农舍农用,以免沦入都市区之外的不动产炒作潮,买农舍送农地或买农地送农舍,损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也会导致青年农民返乡付不起昂贵农田成本务农,无法调整老化中、亟待年轻化的农业人力结构,陈保基5月起公开表示要修相关办法,限制农舍起造人及承购人(含法拍)必须是农民,只有继承者例外。

“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草案由内政部自16日起预告到27日,目前仍在预告中,但是农委会得悉内政部营建署已收到不少意见,还有人提议想在生前“赠与”子女。

守护宜兰工作坊、台湾农村阵线及不少学者都反对开放赠与不受农民资格限制,除质疑继承农舍农地并不需要缴遗产税,此举不会省到税赋缴纳,并忧心反而会助长农舍持续被变相买卖。

陈保基接受电话访问时进一步指出,有的老农不想立遗嘱,动用法律处理遗产,希望在生前处理好农地之外,农舍也能在生前赠与给继承的孩子。

他说,对于农团的呼吁,他的构想是只开放可以继承的人,才能不受农民资格限制,也能被赠与。

由于舆论质疑赠与此例一开,容易被造假,实际上仍会沦为买卖农舍之实。陈保基的构想,会否引发民间反弹,仍待观察。

农民的要件有三,一、具农保资格。二、全民健保第三类者,即从事渔牧业的人。三、由审查小组确认申请人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从农指标包含有买卖农产实绩、共通运销之实、申请过天然灾害救助、参与过保价收购及提出经营农业类别的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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