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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管理法制化 台产官学达成6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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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9日电)内政部今天表示,产官学界针对大型活动管理,达成6点共识,其中大型活动将依强度,弹性采核备、报备管理,后续将整合、落实各方意见及共识,强化大型活动管理的法制化作为。

八仙尘爆发生后,台湾社会开始重视管理国内大型活动的议题,对此,内政部于今天举办“大型活动管理论坛”,邀请产官学界代表约200人参与研讨,内政部长陈威仁在致词时表示,会根据讨论共识来制定相关法规。

参与整场讨论的行政院政务委员叶欣诚表示,本次会议初步达成以下6点共识:

一、“将依活动持续时间、人数、空间与类型等因子界定大型活动,例行性、日常业务范围或选举活动及集会游行法所规范的活动,原则不纳入大型活动范围”。

二、“管理方式由中央拟定大型活动之方案、通则或准则,让地方依循;地方朝订自治条例方向办理”。

三、“灾害发生时,主办单位依其应变计划实施初期应变,政府依灾情程度启动相关应变机制(如成立紧急应变小组或开设应变中心)”。

四、“大型活动将采申请许可为管理方法之一,依强度弹性采核备、报备管理”。

五、“各地方政府于制定自治条例时参酌行政罚法针对禁止行为之处分纳入规范”。

六、“重新检讨各项活动安全管理指导纲领,纳入大型活动界定、管理方式、涉跨境之处理”。

内政部表示,感谢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及看法,后续将整合中央、地方与各方团体意见,持续落实各项共识,并强化大型活动管理法制化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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