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

陈思敏:沪官被告零败诉 京媒报导想说什么

【大纪元2016年01月19日讯】据1月18日“上海市政府一年被告242次 败诉率为零”报导,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能够审理“跨区划案件”的法院)上海市三中院,在运行满一年后,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42件,统计显示,上海政府从未败诉。不过市府成绩完胜,社会却无法信服。甚至反差如此鲜明的数据,引发诸多是非议论。尤有新闻跟帖说,这下上海当局肯定懊悔莫及此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报导,刊发媒体从记者到编辑都会被处罚。但这篇看起来像是上海政府形象宣传的报导,并非出自沪媒,而是《京华时报》,且撰稿者走访时还参与了上海市三中院一起庭审现场旁听。那么,这篇报导究竟想要告诉外界什么?

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成立,是习当局司改重点之一,目的是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据报导,现阶段只在上海市内跨区划,先行试点机构上海三中院,运行一年民告官行政诉讼242件无一胜诉。上海政府部门当真如此“完美”?过去一年242件案例不可能一一检视,但记者提供了1月13日采访时在上海三中院现场旁听的一起庭审经过。

据报导,该案是市民起诉上海市政府与虹口区政府,要求资讯(该区某地段的居民拆迁资讯汇总表)公开:区政府说资料已移交区档案馆,要原告去档案馆查,但档案馆称未收到区政府移交此档案。一年后,市民再次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资讯,得到“不重复处理”的答复后,市民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而市政府维持区政府说法。

上海三中院判市民状告市、区两级政府败诉原因是,一年前原告如果不认可答复,应该随即向市政府提起复议,当时并未这样做,等于是“默认”区政府的答复。

此案例其实不在复议法定期限的问题,而是按行政惯例,申请内容一样,都属于重复申请,区政府都不需要再做重复回答,那么市民初次被拒后,即便当时当场提出复议,也会碍于“申请内容一样,政府不需重回答”。

另关于资讯公开,根据现行档案法的规定,移交至档案馆的资料即不属于政府资讯公开的内容,一般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档,30年内可以公开,也就是说29年公开也是可以的。难怪市民摇头上诉无望。关于档案移交,区政府与区档案馆二者之一在撒谎。

该报导还称上海三中院表示,上海的法治没有领导对案件审理打招呼现象。关于此点,可以网上流传一起虹口区民众徐家骏的案子为例,他的举报信被直接转到被举报单位上海市司法局去“研究处理”他们自已的违法乱纪事件,这难道不算官官相护?若以非机密档30年内可以公开,有人可以等,但徐家骏已经是73岁的风中残年,还能活30年吗?

虽然上海当局删帖厉害,但徐家骏的案子网上还是可以查到相关资料。上海当局全国删帖闻名,负面声音都不可以,何况要胜诉。上海三中院只要对于政府必输的行政案件不受理不就轻而易举“零败诉”。

对此,专家的话说,所谓的跨行政区划法院在审理市政府做被告的案件时,根本没有走出行政区划的制约。庶民说法是,所有民告官案件到三中院打住,变相形成上海当局的拦洪闸。

从舆论反应来看,京媒的这篇报导至少上海民众读懂了,别浪费精力去告官,告也不会赢。上海官员被告零败诉,不但不是依法行政,还可能是司法腐败。上海被率先试点法院跨区划案件,不是因为直辖市,而是上海至今还是一个严密的腐败共同体。如果沪官零败诉,韩正又何须为上海首虎艾宝俊的落马向中央信誓旦旦。

责任编辑: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