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闻

司机肇事后逃逸 最高罚两万

【大纪元2016年01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钟鸣纽约报导)1月5日,纽约市长白思豪签署了Intro. 603-A和Intro. 604-A两项法案,根据第一个法案,在纽约市范围内撞车逃逸的司机,最多可能被罚款两万美元。

这两个法案由市议员布拉默(Jimmy Van Bramer)提出,Intro. 603-A法案要求对事故后逃逸的司机课以民事罚款,罚款的额度依事故严重程度而定:如果只是导致财产损失,罚款金额在500美元到2,000美元之间;如果导致了有人受伤或者死亡,罚款金额为1,000美元至两万美元之间。

同时签署的Intro. 604-A法案,要求纽约市警察局按季度提供肇事逃逸的报告,并每年提供对肇事逃逸者上诉和逮捕的数据。

在签署法案时,白思豪对市议长马丽桃(Melissa Mark-Viverito)、交通局长乔顿伯格(Polly Trottenberg)、市警局交通总监陈文业(Thomas Chan)表示感谢,尤其是感谢了议案的发起人、市议员布拉默。白思豪表示,这两个法案将会进一步推动纽约市的“零死亡”愿景。

根据去年12月纽约市警察局一位高级官员在市议会听证时提供的数据,2015年的前11个月里,纽约市共发生了3.8万起撞车后逃逸的事件,其中3.4万起产生了财产损失,在4,000起中肇事者是在伤人后逃逸的,还有48起导致了对方死亡或者是严重受伤。在48起导致有人严重受伤或者死亡的逃逸事故中,只有28人被逮捕。

责任编辑: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