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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新调派系统甩漏多 额外开支近四亿

【大纪元2016年11月24日讯】在2015–16年度,消防处分别动用4.827亿元及1.271亿元,采购及保养主要的消防装备项目。审计署发现,消防处采购及保养消防装备工作,有多项不足,其中新调派系统由于延迟启用,加上保养期也超出合约规定,合共要多付近4亿元。

审计报告指,消防处2000年5月获立法会财委会批准拨款7.186亿元,采购第三代调派系统,以取代第二代调派系统,当中的6.319亿元已用于购置和安装系统。系统原定计划可以在2003年底完成测试,但由于建筑工程延误及用户需求有变等原因,要到2005年3月才启用。

由于承办商须在系统验收测试完成前,为第三代调派系统提供25个月的正式运作支援,超出合约时限。报告批评消防处未有服务开始前征求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批准更改合约,违反《采购规例》的规定,亦无与承办商议定应否及如何支付有关费用。直至2006年6月,承办商提出申索,消防处才意会到该等服务在原定合约的范围以外,之后才征求财库局批准改合约。财库局在2007年2月批准申请时,批评消防处理方式“极不理想”。最后承办商提供正式运作支援服务,获支付5,360万元。

审计署并发现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并可延长至15年,但合约只要求在保养期结束后,提供9年维修保养。消防处2015年决定把系统的保养期,由2017年4月延长至2022年4月,每年保养费用为5,850万元,较现时水平高7.4%,5年费用达3.9亿元。

保安局预留1,300万元用作委聘政府营运基金,提供关乎第三代调派系统的设计、推行及启用方面的专业意见。但至2016年4月,开支已达8,120万元。

当系统出现事故,承办商应在6小时内修复,不过审计报告指,2015/16年814宗严重故障个案中,有30%个案未能达标。按照合约,政府可提出索偿,但截至2016年7月,消防处只索回2009年及2010年上半年的赔偿款项。

审计署建议政府日后的采购项目就拟订用户需求规格方面作出改善,尽量避免批出合约后再进行修订,并采取措施,确保日后在类似项目中尽快处理任何未完成的合约事宜,尽量减低合约管理的专业服务费用。◇

责任编辑: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