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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原乡幼儿受限法令须奔波 专家吁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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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05日讯】原乡部落幼儿念幼儿园往往要离家奔波,部落想设幼照中心就近照顾,但受限法令难正式立案。专家建议,幼儿照顾一个都不能少,应让部落孩子就近受照顾。

为了让所有部落幼儿都能得到适当照顾,至善社会福利基金会、部落互助托育行动联盟以台北市立大学幼儿教育系今天举办“部落共同照顾一起走”-2016原住民族幼儿照顾论坛。

至善基金会表示,台湾原住民族教育法载明“原住民族地区应普设公立幼儿园、非营利幼儿园、社区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务中心,提供原住民幼儿教保服务机会”,但这些年来实际执行,如何兼具在地文化、部落多元需求、提供部落孩子需要的照顾常遇到难处。

至善基金会幼照督导何淑云说,幼照中心要立案必须先招标盖符合规定的建物,但原乡地处偏僻,建筑师和工程人员普遍认为要到交通不便的地方工作“不符成本”,根本没人愿意标,新竹原乡的秀峦国小田埔分校国幼班就流标10次,一直到11次才终于成功标出,寻求立案的马里光幼照中心也已经流标4次。

何淑云说,想要照顾部落的孩子,却必须依照不符合部落需求的法规行事,行政程序也很繁复,常被质疑建筑不合法、设备不合法、师资没资格等,忽略原乡幼教需求、交通、网路通讯难度较高,很怕等到立案时“现在的孩子都大了,没孩子可以教了”,也让人质疑,“立案后真的能照顾到孩子吗?”

美园社区互助教保服务中心主任马秀辛也分享,美园教保中心成立至今,22年前后就历经20几次搬迁,从民宅、自宅,到活动中心,才终于找到可合法使用的空间正式立案。

部落互助托育行动联盟执行秘书金天立表示,一直被迫搬迁的主因是法规对于偏乡处境不够了解,对建筑和空间的想像也不符合原乡部落的真实样貌。在这种条件下,部落托育班在民国98年原有18所,到99年初仅剩下8所,许多部落幼儿失去了接受照顾的权益。

至善基金会执行长洪智杰表示,很期待未来能在部落开展出多元且贴近在地生活的幼儿照顾模式,更希望政府能依循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的承诺,不遗漏任何人,给予应有的经费及行政支持,让所有部落幼儿都能得到适当照顾,一个也不能少。(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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