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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入住 悉尼女被判退还首购房补贴

【大纪元2016年0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曦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悉尼女子法尔沃(Vanessa Falvo)被要求,退还纽省政府发放的首次购房者补贴,因为她没有将首次购买的房产作为她的主要居所。

据澳洲金融观察报导,法尔沃在2009年以60万澳元的价格,从属于其父母的一家公司买了一栋三居室的独立房,并收到纽省政府对首次购房者补贴的1.4万澳元。该房产位于悉尼北部海滩的科拉罗伊(Collaroy)。

但2014年,纽省财政办公室收回这一补贴,并向她处以罚款,因为发现这处房产有两位房客,他们持有租房磅金。

法尔沃向纽省民事及行政仲裁庭(CAT)提出上诉,说她与其中的一位房客同住在这栋房子内。她说很少看到室友,因为她在正常的办公时间工作,而她的室友克鲁斯(Josephine Kruse)在晚上工作。她还说,她大多数晚上呆在她男朋友的家中,并且她忙着去健身房、去杂货店购物、陪伴朋友和家人。

根据她提供的证据,一个“标准之夜” 是这样的:法尔沃在晚上8点至10点30分到达她男朋友的家,半夜12点至3点之间离开,回到自己的房子呆到7点或7点30分,之后她会去健身房和准备上班。

她男朋友的父亲也证实说,每天早上3点离开家做清洁工作时,他会看到法尔沃在他家的客厅里。

法尔沃的母亲说,这处房子是根据“意大利传统”,在2009年送给她女儿的礼物。但法尔沃说,她继续与克鲁斯女士合住房子,和父母一起“偿还”房贷。

但她所谓的室友、克鲁斯女士反驳了法尔沃的故事。她提供证据说,她从1998年到2013年就住在这栋房子里,在过去的15年,法尔沃只来过这栋住宅两次。

估计法沃尔在2009年购买此套住宅后获利不少。根据房地产数据公司CoreLogic的数据,过去一年里,悉尼科拉罗伊的房价在130万至200万澳元左右。

本周初,纽省民事及行政仲裁庭裁决维持纽省税务部门收回她的首次购房者补贴的决定。该法庭说,法尔沃要得到首房购买补贴,在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六个月内,她必须将这栋房子作为她的主要居所。该法庭说,仅仅在房子里睡觉并不能确定这栋房子是她的主要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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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