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教

消基会查10护理之家 竟都没契约审阅期

【大纪元2016年04月15日讯】(中央社台北15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调查六都10家卫福部公布的产后护理之家发现,全数都没提供5天的契约审阅期,且有7家在产妇或婴儿入住前满房无法入住,只愿退还定金,但应加倍返还。

消基会今天召开“六都产后护理之家调查结果发布”记者会。

消基会根据卫福部公布2013到2015年产后护理机构评鉴结果名单,锁定六都卫生局管辖机构,抽验10家业者后,消基会发现数项影响消费者权益的实况,提醒消费者留意。

消基会发现,10家业者中,共计9家业者具合法立案资格,但有1家今年办理歇业,转为坐月子中心(不能提供产妇护理疗护的专业照顾,例如产妇伤口照料等),官网上却仍以卫生局认证的产后护理之家合法立案字样宣传。

消基会质疑,这家业者恐已违反“公平交易法”有关不得虚伪不实或引人错误之标示或表征,建议执法的中央或地方主管机关应确认后要求改正、开罚(新台币5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

消基会还发现,竟然10家业者全数皆未提供5天契约审阅期,违反“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中规定业者不得约定抛弃契约审阅期的规定,消费者可坚持5天审阅期权益。

此外,消基会也发觉,当中有3家业者违反解除契约定金赔偿规定,未依照“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有关解约时间不同,应退多少定金的规定。

若产妇被告知满房无法入住,7家业者只退还定金,不负赔偿责任,但依“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应加倍返还所缴定金。且有2家业者无赔偿规定;仅1家合于规定,定金加倍返还。

消基会并说,“护理机构设置标准表”规定,新生儿照顾人员需符合1:5的护婴配比,2家业者护婴比不合规范,4家业者游走法规边缘。至于定金收取不可超过总价金的1成,10家业者皆合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