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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就黄毓民掷杯案作供

首位特首出庭作证接受盘问 黄毓民称政治检控

【大纪元2016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立法会议员黄毓民2014年立法会答问大会期间,涉嫌向行政长官梁振英掷玻璃杯,被控普通袭击案件昨日开审。梁振英作为第一证人被控方传召,成为首位在任特首出庭作证。黄毓民庭上强调抗争无罪,否认控罪,他盘问梁期间双方多次针锋相对。

昨日大批传媒一大早已聚集在东区裁判法院,两班分别声援黄毓民及梁振英的市民在法院外聚集,警方架起铁马分隔两批人。梁振英早上9时许抵达法院,场面一度混乱,他抵达4楼法庭后进入证人室等候,门外有多名便衣把守。

一开庭,黄毓民便提交4张图片,展示当时掷杯案发现场,要求传召4名新证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及议员张华峰。最后裁判官只批出传召陈维安的证人传票。

证人之一运房局局长张炳良派代表律师出庭,指张4月21日在开会未能出庭,要求法庭在传召证人程序上可以提早安排。

之后黄要求控方将特首办报案过程、及进入立法会调查的相关警员的记事册等资料交予他,并要求在获取相关资料后才开始盘问第一名证人梁振英,控方答应要求。

约早上10时40分控方宣读指控,控告黄毓民普通袭击,黄强调:“议会抗争无罪,我无罪。”他又质疑梁作为证人是否适,指梁过去不断的讲大话、没有诚信,认为他的证供不可靠。

黄毓民又指,梁作为地区及行政首长,可以豁免诚实地在庭上作供,又举例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曾公开表示,“行政长官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地位”,又强调梁振英是一个要人家叫他“梁特首”的人。但法官认为梁振英可出庭,但其证供是否获得接纳,则留待法庭处理。

控方在陈词中,指被告黄毓民当日在立法会会议厅内曾4次向梁振英方向掷文件及玻璃杯,文件散落在梁及保安身边,而玻璃杯则在梁身后约1米落地,更发出巨响。又指,当时梁捡起一块玻璃碎片,交给保安,并连同其它证物文件辗转交予侦缉警员。

11时许梁振英被传召进入法庭,梁宣誓后作供,指当日到达会议厅讲台时见到有立法会议员,向自己这边掷纸张及纸牌,又听到身后有玻璃碎裂声,定一定 神,意识自己没有受伤。之后拾起一块弧形、厚及透明的玻璃,相信是立法会的水杯,他返回到礼宾府交给警察保镳。他又说当时感到震惊,因为过去都有议员破坏 秩序,但今次有玻璃杯掷过来。

黄毓民盘问梁逾4小时

轮到黄盘问梁,他首先问“是否要叫你梁特首?”,梁回应“由法官裁定”,裁判官表示称呼梁为证人便可。他又问梁,是否对议会内的高声叫喊习以为常?直到问第三次,梁才回答不是。

黄又质疑整份供词行文完整,非如梁振英所言“一问一答”,质疑是签署一份“预设口供”,梁否认。黄又指书面供词有多处错误,包括口供共有两页、但内文却指口供仅有一页,内文有错别字,如将投掷写成投“摘”。梁为供词中的错字道歉,承认自己有看过口供但没发现错字。

黄又问梁指进入议会左右两旁都有议员示威,但质疑左边坐着是建制派议员不会向梁抗议举示威牌,梁振英指不能确定建制派会否举牌。

案件下午约4时40分完结,梁振英昨日接受黄毓民盘问逾4小时,双方一度针锋相对。梁在多次回答问题时均称呼法官阁下为“主席”,直到第三次时黄才出言更正,庭内包括梁振英在内均发出笑声。

由于梁振英称因为出庭而影响其众多行程,要求延迟休庭及提早开庭,将影响减到最少,裁判官最后决定将案押至21日周日继续。◇

责任编辑: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