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特首梁振英上任后激化社会矛盾,从网民到民主派政党,针对“689”进行的二次创作可能是历任特首之冠。特别在去年雨伞运动期间,网民针对梁振英恶搞的二次创作达到顶峰。被网民称为“网络23条”的《2014 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明天将在立法会恢复二读。除了政府的修订案,加上建制及民主派的数十条修订案、民主派议员拉布,有泛民议员估计要到圣诞节左右才能进行三读。
不少网民都担心,一旦草案获得通过,以后就不能自由改歌改图、二次创作,以及在网上讽刺政府、时事、政客等。事实上,有法律界团体指出,网民反应如此激烈,主要是对梁振英政府的不信任,特别是议案中,政府未有厘清“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是否适用于版权法的问题。
本周三恢复二读的《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泛民及建制派总共提出52项修正案。当日先透过简单多数方式表决“法案予以二读”;之后再逐项修订案进行辩论,以分组点票方式表决;最后再进行三读。有泛民议员估计,如果逐条讨论及表决,要到圣诞节左右才能进行三读。
泛民提12修订10项获准
昨日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发表书面裁决,仅批准独立议员黄毓民提出903项修正案中的42项。至于工党何秀兰、公民党郭荣铿及人力的陈志全,分别就反对侵权行为刑事化、用户衍生内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s)及公平使用(Fair Use)的概念提出12项修正案,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代表委员会呈交,当中10项获准提出。
曾钰成强调根据议事规则作出裁决,他指黄毓民的9百多项修正案中,有700多项属于“琐屑无聊”,包括删除定义词组的双引号并改为粗斜体、加上标点符号等,不应获准提出。
曾钰成指,裁决并非为回避拉布;又说目前考虑剪布问题仍是言之尚早,不过若议员发言重复令审议时间过长,会考虑中止发言。他希望下周能完成辩论。
泛民:修订若否决将投反对
公民党郭荣铿就合约凌驾性提出8项修正案,其中2项被否决,他对此感到可惜。他说,2项修正案涉及私人研究及教育,若不修正,日后使用科研书籍的版权内容,即使只是私人研究,未必可豁免于民事诉讼,“发行商可以在它们的合约条款中列明这个豁免是不适用的。”他说,公民党会以全力,为余下的修正案护航,尽力辩解,他说,自己会多过一次发言,因为草案需要厘清的细节很多。如果泛民的修正案均被否决,公民党会在三读时投反对票。
工党何秀兰表示,原议案最离谱的地方就是任何人用电子方式向公众发放侵权物品就属刑事行为,目前科技发达,每人手中一台智能电话,很容易透过电子方式发放物品,而且个别用者未必知侵权与否,“如果这条法例通过,对资讯流通、对知识的建构、对二次创作会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她希望各方议员尽量发言,帮助市民了解这条如此复杂的议案,掌握条文内容。她说二读时会先投反对票;而如果修订不获通过,三读时也一定会反对。
黄毓民则批评曾钰成的裁决偏颇,有违议长“超然”身份,是“政治裁决”,限制议员提案权,容许行政机关在立法会行使霸权。
新民盟抗议创作者置刀口
民主党已表明反对《2014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创意媒体部部长黎敬玮强调,民主党一直支持二次创作,在过去几次的七一游行中,民主党都有不少讽刺梁振英的LOGO及漫画。“若政府不接受泛民提出的修正案,民主党会坚定对法案投反对票。”
新民主同盟也表明反对政府原议案,昨日十多名新民主同盟成员带同刀形道具,游行到政府总部,反对“网络23条”置二次创作者于刀口,指如果政府不愿意接受引入“开放式豁免”等修订,将投下反对票。
莫乃光改为反对原草案
原本表示即使相关修正案被否决、都会支持原议案的资讯及科技界议员莫乃光,昨日在一电台节目中改变态度,他说近日听到很多网民及市民意见,泛民提出的三大修订支持度很高,所以如果相关修正案被否决,他会反对原议案。但他表示,不想将网民的担忧夸大,例如“cap图”(截图)便一定会触犯法例等,“不希望将一些不真实恐惧加诸网民身上”。
但他认为政府有责任令网民安心,就是通过泛民提出的三条修订,“尤其你用公平处理的方式,是否涵盖所有的豁免呢?原理不是。这是否代表魔鬼在细节呢?我认为这正是网民认为的魔鬼在细节。”
经常在facebook“抽水”的自由党立法会议员田北俊,接受传媒查询时称,自由党基本上支持泛民主派提出的三项修正案,但若果泛民修正案被否决,他个人会投反对票,至于自由党四名功能组别议员则会支持议案。◇
网民集会 不冲击立会
香港“版权及二次创作关注联盟”等多个团体发起“反对网络23条”联署,提出三大要求,促政府在草案中作出修订,包括列明“不诚实使用电脑罪”不适用于版权法;加入“豁免凌驾合约条款”;以及采用“开放式豁免”(见表)。
昨日,本身是音乐创作人的版权及二次创作关注联盟发言人阿灵在电台上表示,已有20万人联署反对网络23条,反映网民的回应很热烈。她表示,不少网民都担心日后会因为二次创作而触犯法例。
阿灵指,《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本身很复杂,一般市民其实很难理解,但其中有很多魔鬼细节会令网络使用者中招。例如截图或者改歌是典型例子,“例如创作人觉得是戏仿,但去到法律的时候,是否你说是戏仿就是戏仿?不是,是到法庭由法官决定。法官感觉这样也戏仿?他觉得不是,你便中了。”还有现在很普遍的旧曲新词,“如果他纯粹是感情抒发,讲明是不包括(豁免)。如果我想改一首歌来追女朋友,或者是逗男朋友高兴,如果放上Youtube便大件事了,监仓见了。”
阿灵表示,一定要3项修订全部都获得接纳,才有足够保障。她说,联盟星期三会在立法会外集会,暂时没有计划发起冲击行动,以免令主要诉求失焦。
不诚实使用电脑执法有先例
另外,雨伞运动期间,警方引用《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拘捕20名抗议人士,网民担忧日后将用于版权法。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秘书长黄福来在电台节目中重申,版权法和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是分开处理。
此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也曾声称版权执法会与“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分开处理,但当局至今没有明言何谓“分开处理”。当年网名“古惑天皇”的陈乃明利用“BitTorrent”技术发布侵权电影,政府就是以版权条例及“不诚实取用电脑”之交替控罪控告陈乃明。
苏锦梁昨日重申,草案新增了6项豁免,已平衡各方权益。
法政汇思:网民不信政府
法政汇思日前在网上设立一个“网络23条”懒人包,成员吴宗銮表示看到近期社会上有热烈的讨论,但也有不少有误导成分,希望社会以理性看待,因为草案有些内容是好的,这样可以帮忙网民聚焦在有问题的部分讨论。他认为“网络23条”遭遇强烈反弹,最主要原因是市民不信任政府,“因为不信任导致一些含糊或灰色地带大家都特别担心。”他笑言如果不是梁振英,政府议案可能早就通过。
不过,吴宗銮也袒言有些灰色地带连专业律师都说不准。他解释,今次政府提出的议案属封闭式议案,如同一个鸟笼,当政府划界豁免范围后,只要超出范围外,基本市民都不能做。特别是政府未有厘清“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是否适用于版权法,至今仍是个迷,因为不同官员有不同说法。◇
责任编辑:李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