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陆客团火烧车 罹难乘客每位估理赔565万

【大纪元2016年07月19日讯】陆客团游览车今午传出国道火烧车事件,造成26人罹难。金管会表示,游览车及旅行社均依规定投保,不含司机初估每位乘客可理赔新台币565万元,整体保险理赔金额将超过1.4亿元。

国道2号往西3公里处今天中午12时57分,一辆行驶中游览车撞护栏起火,车上人员受困,桃园警消赶到现场抢救,扑灭火势,发现多具焦尸,确定26人罹难,包含24名陆客以及司机、导游。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局副局长张玉煇表示,游览车以及旅游社都有依规定投保。

根据金管会统计,游览车投保的游览车乘客保险,由旺旺友联产险承保,每人身故保险金至少150万元,至于旅行社投保的旅游业责任保险,由华南产险承保,依规定每人身故理赔金至少为200万元,另外还有抚慰金5万、善后处理费10万元,至于强制车险由富邦产险承保,每人死亡理赔金为200万元。

张玉煇补充说明,以上保险理赔适用车上乘客以及导游,至于司机则不适用。即不含司机,每人罹难可至少获得565万元的理赔金,整体理赔金额将超过1.4亿元。

至于游览车的客运业旅客运送责任险的理赔,官员表示,该险种每一事故最高理赔上限为1600万元,不过,这部分还要先厘清责任问题,才能确定实际理赔金额。(转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