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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男酒驾案 北检缓起诉1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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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新任驻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日前酒驾遭临检,酒测值达0.27毫克,警方依涉犯公共危险罪嫌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台北地检署8日侦结,予以缓起诉1年处分,并向公库支付6万元。

江春男2日晚间在国宾饭店饮用红酒后,开车行经滨江街时遭警方拦查,酒测值达0.27毫克,警方依涉犯公共危险罪嫌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台北地检署表示,江春男事后坦承犯行,且未肇事造成他人死伤,因此予以缓起诉1年,但必须在处分确定后于3个月内向公库支付6万元。

针对外界质疑侦办速度快速疑虑,北检澄清,江春男2日晚间酒驾后,于3日凌晨1时40分许移送北检,讯后依照“速侦”案件相关程序办理。收案到结案为6个工作天,与侦办相关案件的速度没有差异,绝对没有加速办理的问题。◇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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