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无申报公司受聘黄楚标

曾荫权案证人揭梁公司管理东海物业 行会秘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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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莫森香港报导)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昨日第九天审讯,继续由行政会议秘书黄洁怡作供和接受辩方提问。辩方在庭上披露,时任行会召集人的梁振英,在行会讨论向雄涛发牌的会议上,没有申报其测量师行受黄楚标的东海集团委聘,作为物业管理人。

控方继续传召第五名证人:行政会议秘书黄洁怡作供,她表示,行会讨论议题广泛,成员如有潜在利益冲突,有责任主动申报。成员需就“个人利益”和“财务利益”分两份表申报,前者公开予大众查阅,后者则只容许秘书处查阅。若成员接受超过2千元的礼物、赞助,亦要在14日内申报。根据控辩同意事实,秘书处找不到曾荫权2005至2008年的“财务利益申报表”。

黄洁怡续指,行政会议每周二开会前的一至两个星期,秘书处会与有关决策局,核对行会成员所申报的资料,检查当中有否利益冲突。若发现会向特首汇报,有关成员需要避席,会议文件亦不会送予该成员。曾荫权任职特首期间作出69次申报,涉及44个行会会议,包括行会讨论修改《防止贿赂条例》,建议将第四条修改为适用于特首,当时曾荫权有申报利益,并继续以特首身份主持有关会议,他又赞成条例应涵盖特首。

她确认2008至2011年,行会多次讨论及决定向雄涛发广播声音牌照及声音广播政策时,夏佳理因属雄涛主要股东,每次都有申报及避席,有数次由曾荫权亲自批准。曾荫权两次在有讨论雄涛发牌的会议,在其它议程上申报利益,但从未有涉及雄涛广播的申报。但无纪录当中有多少次是主动申报,以及经秘书处提醒后而申报。

代表辩方的英国御用大律师万江仪(Clare Montgomery)问黄洁怡,是否知道在香港回归前,港督并不需向行会作利益申报。黄洁怡回应不同意上述说法,她指早于九七前,为确保行会建议是不偏不倚公平公正,行会已制订出相关的指引及利益申报表格。她相信若翻查行会文件,当时港督亦须就相关议题作出申报。

申报需视乎连系程度

另外,万江仪又提到,行会在讨论雄涛发牌的会议期间,只有夏佳理及梁智鸿申报利益。她向陪审团出示一份东海花园发展商的文件,其中条款注明时任行会召集人、现任行政长官梁振英的CY Leung & Co.,获委任为物业管理人。文件指委任CY Leung & Co.管理的原因,是确保物业价值能够只升不跌。东海花园发展商东海集团的老板,正是雄涛的主要股东黄楚标。但梁振英2008年参与审批雄涛广播发牌的行政会议时,并没有作出有关申报。黄洁怡确认梁振英在任何讨论雄涛广播发牌事宜的会议上,都无申报。

辩方问黄洁怡是否因为CY Leung & Co.测量师行属被聘用一方,因此梁振英没有直接及急切需要向行会作申报,黄同意。辩方又问是否作出申报视乎情况而定,例如行会将要讨论的事宜、以及行会成员与该相关讨论主题的关联性有多大。黄洁怡同意,她并补充指引有列明怎样构成需成员避席的理由,例成员本人或其近亲的“直接重大利益连系”。◇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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