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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旗山警察宿舍 高市府被控违《文资法》

高雄文化局勘查遭拆除旗山分局老宿舍。(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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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报导)高雄市水利局拆除旗山警察分局长宿舍,遭地方文史团体踢爆,未对超过50年以上的建筑物进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就强制拆除,根本违反《文化资产保存法》。立委陈学圣11日要求相关部会,一周至半个月内提专案报告,以厘清此案是否违法乱纪。

尊怀文教基金会专员王继强表示,高雄市水利局9月18日拆除旗山警察分局长宿舍,高雄市文化局接到电询回应,不知拆哪栋建筑具有历史文物价值。9月19日文化局却答复媒体,由于宿舍不是古迹,水利局不致犯法。9月30日水利局再度被指偷拆,10月1日文化局竟然又对媒体放话,已完成文化价值评估,因为这栋建筑已被拆到只剩1/3,所以不被列册。

有在地耆老说,警察分局长宿舍原本是日治时期高雄州旗山郡守官邸,占地面积约170坪,战后转为分局长宿舍。王继强指,原郡守官邸在高雄县时期普查被列为有价值的历史建筑物,旗山分局管理人员也把这栋建筑列为历史建筑。《文资法》不只保障古迹,还保障50年以上的历史建筑物,水利局完全违反《文资法》,高雄市政府到现在还是不承认有违法作为。

文资局古迹聚落组张祐创回应,整个过程高市府确实没有按照《文资法》第15条相关规定办理,处分前也没通知文化局,也没做文化资产价值评估,这部分会检讨法令是否有不足,希望地方政府不要再有违法情形发生。

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公用财产组副组长连尤菁则说,依《国有财产法》规定,如果公用土地已经依照原来计划使用完毕,并没有废止拨用问题。主管机关警察局上一级是高市府,高市府可依《国产法》相关规定核定变更用途,但前提是依计划使用完毕。会尽快行文给土地管理机关,了解土地使用状况。◇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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