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富指叶刘的言论有失实成分,“她讲的说话,我全部都无讲过”,故透过法律途径厘清。他要求叶刘停止再发表不符事实的言论,补偿他本人的损失及向他道歉。叶刘需在14日内回复李兆富的要求,或者向法庭应讯。叶刘否认是诽谤,强调最重要是当时她的感觉,坚持自己所言属实,不会收回有关言论,也不会向李兆富道歉。由于警方已经正式立案进行刑事调查,她没有补充。叶刘又指,如果对方采取法律行动,自己亦会聘请律师辩护。

叶刘淑仪早前指,李兆富透过新民党政策总裁袁弥昌要求她停止批评领展,否则会“郁”新民党区议员,叶刘称感到受威胁。事后李兆富一直否认讲过有关言论。警方其后接触叶刘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