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地政署配合转让用地

杨夏至表示,一般用作花园用途的短租用地,租约为期五年,政策规定不能将短租转让他人,但研究发现大部分富豪设施用地早于2000年就存在,“有的已经存在十几、二十年以上。

而且部分物业在其后亦录得交易,怀疑可能存在地政署涉嫌配合短租地转让,让富豪从中获利。另外,某些豪宅相邻的设施座落于官地,怀疑属非法霸占官地。

研究又发现,某些直接批租的短期租约的呎租极低,例如前乡议局主席刘皇发大宅相邻的短租地平均每月呎租,只是6毫,同样位于新界区、透过公开招标的苗圃租用呎租高达16.8元,杨夏至批评地政署厚此薄彼。

成员陈剑青认为,政府应优先检视这些短期租约用地,重新考虑土地的其它用途,并订立一致批租准则,增加短期租约透明度。杜绝选择性批租、执法和构成差别待遇。收取短期花园合理租金,公布租金水平。

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形容任何黑箱皆是罪恶的温床,批评地政署和行政制度不透明。他指香港土地发展和城市规划制度千疮百孔,“本身充满向既得利益、向权贵输送利益的漏洞,但市民大众无法参与”。他敦促当局正视及回应今次报告。

村屋占官地廿年未处理

另外,申诉专员公署昨日公布两宗主动调查报告,其中一宗批评地政总署散漫,未有处理一宗新界村屋违规个案,导致违规超过20年。

报告指,新界一间村屋高度超出限制逾1.8米,并非法搭建门廊、围墙,霸占了约310平方米的土地,当中三分一属政府土地。申诉专员公署发现,地政总署于1995年已发现违规,2004年取消该村屋的“豁免书”,十年后才展开执管行动,期间进行了9次没有作为的巡查行动。公署指不排除这宗个案只是冰山一角,促请地政总署订立处理个案的目标时间。

地政总署对延误个案表示深感抱歉,指“新界行动组”自2007年成立至今,有7,746宗积压个案,当中已完成处理5,351宗。◇

责任编辑: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