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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烧警车嫌犯判无罪 法国男赞台湾民主

【大纪元2018年0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法国籍男子李广荣被控纵火烧毁北市松山分局警车,高院二审9日判李男无罪,李广荣表示,在民主的国家,没有证据就不能控告某人或让某人进到监牢,法官的无罪判决,代表着台湾是民主的国家。

李广荣2013年曾因偷窃机车被松山派出所员警逮捕,隔年遭判刑5个月,2015年3月18日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前停车场发生火灾,导致13辆警用机车及2辆警用汽车烧毁,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李男行迹可疑,检方起诉李男涉犯放火烧毁住宅及建筑物以外之物等罪嫌。

一审认定欠缺足够证据,判李男无罪,二审合议庭认为,李广荣在火灾发生前一至二分钟左右,确实曾骑脚踏车靠近火场附近,行踪虽可疑,但不排除有其他歹徒在监视器死角纵火的可能,且李男当时所穿衣物确无油气反应,也没被查获盛装汽油的容器,难以认定他就是纵火犯。

对于判决,李广荣表示,台湾是民主国家,感谢法官的判决。不过此案缠讼2年,侦办、审判过程已伤害了他的人生,如今台湾老婆和他离婚,自己必须要独力抚养3个子女,既然自己是无辜的,政府应该要协助他重建人生。◇

责任编辑:韵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