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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113年历史翁新统大屋 盼下个十年修复完成

立委陈学圣(左)希望桃园市府尽最大努力保存这座古迹。 (陈学圣服务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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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市龙潭翁新统大屋有113年历史,经过长年的风吹日晒雨淋整体结构已岌岌可危,但因产权争议,104年至今仍未有修复进度,立委陈学圣出席翁新统大屋公听会时表示,有跟文资局查证,容积移转的权限在地方政府,如果能朝容积移转的方式进行,将是民众与政府双赢,但不管是容积移转还是协议价购,希望下一个十年,能看到翁新统大屋修复完成的样貌,成为龙潭重要的历史古迹。

立委陈学圣(右)出席翁新统大屋公听会。 (陈学圣服务处提供)

陈学圣参加翁新统大屋公听会,关心“翁新统大屋 ”的相关进度,陈学圣说,翁新统大屋今天面临这样的局面,都要“怪”他十年前作文化局长时努力将它留下来,当初他是受到翁新统子孙翁仁炫描述自己预支退休金,借钱买持份要保留古迹所感动,才尽一切力量,最短时间将翁新统大屋核定为古迹,当初文化局及文化部预算没到位,翁仁炫和自己共同发起募款,与文化局合力抢修,没想到事隔十年,修复工作仍在原地踏步。

翁新统大屋为桃园市龙潭区乌树林村地区客家移民之重要史迹,雕刻及彩绘仍保存始建之风貌,充分代表地方特性;营造工艺水准精美,为近代建筑所残存稀有,且具有客家地区精美建筑之价值及保存意义,所以被评定为古迹,希望翁家各房子孙能合作,感念祖先的恩德,让产权问题尽快解决,才有利于大屋的后续修缮。

翁新统大屋容积率移转补偿遭内政部驳回,理由是大屋位在都市计划范围外,无法适用《文化资产保存法》容积移转的规定。陈学圣说,《文资法》是他主审修法通过,很清楚法条的内容,也有向文化部文资局查证,得到文资局的回复是非都市计划范围内,容积移转还是可行,但权力在地方政府,是否是沟通上或联系上出了问题,日后会在立法院协助解决。

陈学圣说,翁新统大屋的案子非文化局一个局处就能妥善处理,若涉及协议征收,费用更不是一笔小数字,最好是有跨部门,甚至由副秘书长或副市长以上的层级来协助,会比较妥适。希望后代子孙能尽快达成产权协议,也希望桃园市府尽最大努力保存这座古迹。◇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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