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治

签和平协议须公投 陆委会:为吴敦义修法

行政院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列为立法院本会期优先法案,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坦言,该案是因为国民党主席吴敦义提出。图为资料照。(陈柏州/大纪元)

【大纪元2019年0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行政院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列为立法院本会期优先法案,明定两岸任何政治协议都必须经过公投程序。陆委会主委陈明通19日坦言,该案是因为国民党主席吴敦义提出,若当选总统将与中国签和平协议,陆委会检视发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门槛太低,所以才决定列为优先法案。

陈明通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政治议题谈判的监督机制“很weak(微弱)”,陆委会过去也提过要有比较强力的监督机制,总统蔡英文年初提及4个必须与3个防护网,第三个防护网也就是在谈监督机制。

他强调,两岸政治性议题需要社会高度共识,不能像过去半分钟就通过《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这样会引起社会很大争议,所以才要修法拉高门槛。根据陆委会规划,未来若涉及政治议题的谈判,须由政院提出谈判计划,经立法院3分之2委员同意后才可以谈。

在谈判之前,行政院为了解民意动向,可以举办咨询性公投,不受《公民投票法》限制,谈判过后,因立法院有审议权,所以由4分之3立法委员出席、并获得4分之3同意后,再进行全国性的公民投票,达到全国选举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够通过。

陆委会认为,两岸签署政治协议的门槛太低,甚至可能仅是“备查”,所以决定把它列为优先法案。陈明通强调,修法并非为了阻挡什么问题,重点是寻求社会高度共识。

随后陆委会也发表声明表示,在北京当局不断强加“一个中国原则”、“一国两制”的政治框架于台湾前提下,中华民国政府不主张签任何消灭国家主权及台湾民主的政治协议。

针对两岸间的任何政治性协议,陆委会表示,政府已规划建立一个强力的民主防卫机制,也就是总统所说的“民主防护网”,避免任何政党执政,将个人或政党意志凌驾在民意之上,以主权当作筹码,导致危害主权、伤害民主的不可逆结果。◇

责任编辑: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