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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9月12日讯】中华民国行政院陆委会拟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采登记制;此外,为加强国安,也拟提高违法来台陆资罚款上限为2,500万元(新台币,以下同)。行政院盼列为立法院本会期最优先法案。

据中央社报导,针对中共9月1日起开放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陆委会推动修订“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领有居住证人民需向主管机关申报,未申报者计划将罚款;另鉴于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违法陆资来台仅罚款12万至60万元,罚款额度过低,陆委会今年2月已预告将修法,对违法来台陆资罚款上限大幅提高到2,500万元。

另外,行政院去年已研拟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针对退休高阶将领或政务官赴陆加强管制,草案规定退休15年内,不可参与中共政治活动,违反者最重可终身剥夺月退俸或罚款500万元;“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则将涉密退离职人员的出境管制期间,修改为至少3年,并对泄漏国家机密者加重处罚。修订草案版本皆已送到立法院。

行政院官员表示,行政院长赖清德14日中午将与立法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等党团干部、立委开会,协调本会期优先法案。上述攸关国安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与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盼能纳入“最优先法案”,尽速完成修法。

行政院官员指出,另有立法委员提议修订营业秘密法,建立侦查中的“秘密保持令”制度,以保护台湾企业的营业秘密,免遭不法外泄至中国大陆;以及有立法委员提出“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若退休公务员涉共谍案,遭判决有罪定谳,就要丧失退休俸等涉及国安的修法内容,也将在14日会中讨论是否纳入本会期最优先法案。

此外,针对中共发放居住证的冲击与影响,陆委会委托政大法学院,邀学者进行座谈。与会学者指出,在中国的台湾人,为生活便利申请居住证。但必须正视中共以居住证,作为同等待遇的统战手法。

台湾守护民主平台理事 宋承恩说:“它指的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办法,所以很清楚的把港澳台是一体规范,暗示台湾的地位是比照港澳,那我们都知道港澳在国际上的地位,就是中国(中共)的特别行政区,但是相对而言,中华民国台湾,主张自己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实际上情况,中国(中共)也未实际统治台湾。”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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