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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绿鬣蜥有害生态 养前须登记且不得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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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林务局15日预告“有害生态环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国原生种陆域野生动物之种类”草案,将美洲绿鬣蜥列为有害生态环境的原非台湾原生种。林务局16日表示,草案将进行60天预告,汇整各界意见。正式公告后饲养美洲绿鬣蜥需向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登记备查,且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不得繁殖。

美洲绿鬣蜥原产中南美洲陆域爬虫类动物,属大型蜥蜴,每次繁殖可产20~70颗卵,在无天敌且气候合适的环境下,可在野外快速建立族群繁衍,现已在台湾等15国发现入侵族群。

林务局指出,美洲绿鬣蜥所产生的危害,包括挖土习性可能损害河堤基础设施、造成农业、观光、食物与生物安全威胁,带来电线短路停电及道路塌陷或堤岸侵蚀等直接经济损失,亦可能破坏植被并与原生物种竞争,影响本土生态。

美洲绿鬣蜥因外型与“酷斯拉”相似,加上性情温和易于饲养,在宠物市场很受欢迎。林务局表示,美洲绿鬣蜥成长后体型可达2公尺长,常常被饲主弃养野外,弃养成为美洲绿鬣蜥入侵环境的途径。目前于台中市、彰化县、嘉义县(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东县范围皆有大量族群,并有快速扩散趋势。

林务局表示,自2014年起进行捕捉美洲绿鬣蜥,至今已移除了7,417只。除捕捉已逸散在野外的美洲绿鬣蜥之外,管制人为饲养的个体、防止弃养与人工繁殖,对减少美洲绿鬣蜥危害已刻不容缓。

林务局表示,草案公告后,饲养美洲绿鬣蜥蜥须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登记备查,且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不得繁殖。饲主如未于期限内登记,或于登记后规避查核,可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目前市面所贩售的美洲绿鬣蜥,在经过登记后仍可进行买卖,但在售出后,购买的饲主也要办理登记,以利追踪流向,减少美洲绿鬣蜥总数继续增加。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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