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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杰质疑港府咨询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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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纪元记者12月24日讯】香港政府建议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期今天届满,针对香港保安局长叶刘淑仪日前接受明报专访时所承诺的修订,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梁家杰形容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因为没有直接回应市民主要的关注和忧虑。

梁家杰在接受香港《明报》专访时表示,在第二十三条立法咨询文件内,他最担忧的:一)“非法披露未经授权取得的资料”是新加的罪行;二)保安局长有权禁制从属于内地危害国家安全组织的本地组织。不过,政府在研究可能修改的范畴内,并没有墨。

现行法例足以保障

梁家杰指政府在解释立法时多次引用“属于误导边缘”的说话,如常提到若不就某些内容立法,就“无法可控告”、“令凶手逍遥法外”等;又如“未经授权非法披露受保护资料”罪行,政府指这是针对黑客、贿赂等行为。梁家杰则反驳这些罪行都可以采用其他现行的法例控告,不必新增罪行令传媒人人自危。

梁家杰指出,叶太坚持就第二十三条罪行的检控“不设时限”,是故意把第二十三条这种“政治罪行”与一般刑事罪行混淆。遇上如有人发动炭疽菌袭击的案例,多年后一样可以用其他现行的刑事法例控告,因“香港法律多的是”。

梁家杰警告,在没有民主制度下,立法要加倍小心,以免政治罪行条例可以被用作政治工具、箝制异己。他指出,现行法例中也有《紧急状态条例》,在紧急情况下,政府可以超越《人权法案》,指示任何需要执行的措施,因此政府并非无助。

叶太坚拒提交白纸草案向大众咨询,但梁家杰指出,推出白纸草案是跨界别的共识,他认为政府若想解决社会对立的问题,便应进行第二轮咨询。

吁法界传媒坚决反立法

梁家杰慨叹,立法会已由支持政府的大多数议员掌握,难寄以厚望,他并坚决地说:“因此法院、传媒一定要at all cost(不惜代价),一定要顶住。”

第二十三条的立法的问题,是香港大律师公会继九九年特区政府在居港权问题上寻求“人大释法”后,另一次与政府就重要事件上出现意见分歧。在立法这一役中,梁家杰感觉到“政府愈来愈家长式管治”,推行高官问责制之后也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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