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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违法抽运砂船二度流标 考虑击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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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0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我国去(2019)年首度依违反《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没入的中国运砂船“长鑫36号”、抽砂船“丰溢9969号”经澎湖地检署于6日二度拍卖仍流标。主任检察官朱华君表示,将开会研议是否再进行三标,或直接采取击沉当人工鱼礁等5方案。

总重1万6,468吨的中国籍运砂船“长鑫36号”、4,226吨“丰溢9969号”抽砂船,涉嫌在我国澎湖县七美乡西南专属经济海域“台湾滩”违法抽取海砂,经澎湖地方法院判决有罪确定,并宣告没收犯罪工具;澎湖地检署于9月16日首度公开流漂后,经10月6日二度拍卖却仍无人投标,再度宣告流标。

为避免拍卖船舶遭转售中国籍人士,进而继续违法抽取我国海砂,因此有严格限制中资介入的条件。朱华君先前已指出,拍卖除限定仅具有我国籍自然人或法人可投标外,并规定自点交日起5年内,不得办理转籍予非中华民国的自然人或法人,航政主管机关5年内也不得发给除籍证明,以阻绝2艘船舶回售中国的途径。

拍卖资料显示,“长鑫36号”前2标拍卖底价分别为9,784万元、7,828万元;“丰溢9969号”前2标底价分别为4,026万、3,221万元。据了解,由于拍卖条件中也要求抽砂船买受人,应在澎湖县政府指定地点完成卸砂才能领回保证金,也被外界视为该拍卖船舶乏人问津的原因,但澎湖地检署仍坚持限制中资介入。

至于后续的处置方案,朱华君说,将再研议是否进行第三次拍卖,若进行第三标作业,仍将持续限制中资介入;若不再继续拍卖,将采取法务部先前规划的其他5个因应方案,包括交给军方当靶舰、公务机关需求、击沉当人工鱼礁、委托业者拆船或弃置海洋等。◇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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