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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拍板三法修正 “打炒房”

行政院会10日拍板通过内政部提出的“平均地权条例”等三法修正草案。(内政部简报资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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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为了健全房市、遏止不当炒房,行政院会10日拍板通过内政部提出的《平均地权条例》等三法修正草案,未来“实价登录2.0”个案资讯将改为逐户登录,登录不实最高将罚75万元,将送立法院审议。

行政院10日提出《平均地权条例》、《地政士法》第26条之1、第51条之1、第59条,及《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24条之1、第29条、第40条修正草案,等三法修正草案。重点包括,一、目前预售屋成交资讯,是由代销业者于委托代销契约届满或终止后30日内,才将代销建案整批申报,这次修法将申报时机提前到签订预售屋买卖契约书后30日内即需逐案申报。

二、成交案件揭露实价到门牌地号,内政部表示,现行门牌(地号)以30号区间揭露,这次修法比照英、美等不动产交易资讯透明度高国家,完整显示门牌或地号,但个人资料仍加以保护不会泄漏;此外,中央及地方主管机关都有查核权。

三、未申报或价格不实,可处3-15万元不等罚锾,3次未改正,再连续加重处罚15万75万元,且包含多户(栋)建物交易之案件,将以1户(栋)1罚为原则。同时,政院也修法禁止透过未上市股票交易,来移转不动产逃税的管道。

行政院长苏贞昌在院会中表示,提供更透明、即时、正确的不动产交易资讯,改善资讯不对称情形,有助避免不动产价格不当哄抬及消费纠纷,对健全不动产交易市场,落实居住正义,相当重要。

另,行政院也通过财政部提出的“所得税基本税额条例”修正草案,苏贞昌表示,杜绝个人藉由设立公司或股权交易,规避不动产交易税,本次修正增订个人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课税,以防止有心人士钻营逃漏,遏止房地炒作。同时,排除未满5年高风险新创事业。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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