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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消费者可与第三方授权机构分享银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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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岳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的开放式银行于7月1日起实施数据共享制度。在新的消费者数据权(CDR)下,澳洲消费者能够与已经批准的第三方机构共享其银行记录中的任何数据。

尽管这听起来像是一个很小的变化,但行业领导者预测,这将通过简化比较和变更产品的方式,彻底改变澳洲银行的业务方式。

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专员考特(Sarah Court)说:“消费者数据权使消费者可以管控银行已从他们身上收集到的信息。这允许消费者与金融科技等其它企业共享这些数据,从而或许能够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服务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考特表示,消费者数据权推出的第一阶段措施,意味着客户现在可以要求银行与其它机构分享有关存款、转账、借记卡和信用卡的任何数据。

这样一来,客户能够比对其它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能比以前更省时省力地更换理财服务。

到目前为止,只有澳新银行、联邦银行、澳洲国民银行和西太银行,以及两家已获竞消委批准的第三方机构,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在彼此之间共享数据。

不过,竞消委已收到了另外39个机构接受和共享客户数据的申请,这标志着金融系统开始向开放式银行过渡。

Lakeba金融技术公司总裁波尔切利(Giuseppe Porcelli)认为,允许消费者轻松更换理财服务将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从而促使他们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他说:“到目前为止,顾客一直待在银行建造的笼子里。但现在想像一下这样的可能性,消费者能够向任何金融产品提供商一键分享自己的数据,而这些机构可以为消费者提供解决的方案。”

在欧美国家,这种趋势已显现出来。银行和规模较小的金融技术提供商正在提供更优质、更加个性化的产品,来保持其市场份额。

但波尔切利说,过高的合规成本可能成为较小企业的主要障碍,这些机构无法像大型银行那样轻松地自己筹集资金。他警告说,若没有足够的支持,它们可能无法竞争。相反,这些机构需要彼此之间以及与政府进行合作,以确保它们不会被银行的“寡头垄断”甩在后面。

责任编辑: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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