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移工骑车撞人竟想灭口 遭判6年、驱逐出境

【大纪元2021年0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越南籍移工阮文民涉嫌于前(108)年平安夜骑机车行经新北市瑞芳区台2丁线枫林桥时,撞伤一名79岁的杜姓老妇人,未料,他竟将杜妇丢下桥后逃逸;所幸杜妇被树木卡住捡回一命。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判他8年徒刑,二审高等法院改判6年,最高法院日前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阮文民于2017年来台,受雇于新北市瑞芳区某机械公司;他于2019年12月24日晚间9时许,从瑞芳往基隆方向骑机车行经枫子濑路枫林桥上时,迎面撞上步行中的杜妇,导致杜妇当场倒地昏迷。阮男下车查看后,为脱免责任,竟将杜妇抱起,并将双手抬高跨越桥上护栏,准备将她丢下桥。

过程却恰巧遭路过的基隆市公车汪姓司机目击,汪姓司机紧急停车,随即持手电筒下车奔向阮男,在相距10公尺左右时以国语大喊“不要”、以台与高呼“千万不可”,企图加以阻止阮男犯案,但阮男仍松手让老妇掉落在枫林桥下,随后急推机车逃逸。汪姓司机报警后,员警通知吊车救出被卡在树木间的杜妇,送医救治后幸运捡回一命。

阮男到案后辩称,他是为了协助杜妇就医,将她扶到桥边坐在护栏上,以利他蹲下背她上机车,但过程中杜妇身体一软才会不慎掉落。一审基隆地院认为不采信,认定阮男是为了杀人灭口,因此依杀人未遂罪判他8年有期徒刑。

案经上诉,二审高院认为,阮男罔顾他人性命、恶性重大,但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已赔偿杜妇新台币25万元并达成和解,因此改判6年,并谕知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案经再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并无违误,日前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