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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风电开发 环团:别漠视渔业与海洋永续

【大纪元2021年08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能源局7月公布“离岸风力发电区块开发场址规划申请作业要点”及“离岸风电选商机制规划(草案)”。环团、渔团19日召开线上记者会指出,目前的规划牺牲西部沿岸渔业,严重压缩海洋保育空间,也没足够海域供风场开发,呼吁近岸海域至距岸8浬划为高敏感核心区,禁建离岸风场。2022年释出3GW容量,也应以8浬外已通过环评场址优先开发,避免自由圈地疑虑。

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研究员郭佳雯指出,缺乏海洋生态调查的基础资料,能源局就贸然将禁建区之外,全盘开放给厂商自由选址的做法,已经违反再生能源发展的初衷。台湾目前没有整体性海域使用规划,呼吁应建立以生态为基础的用海原则,确保海洋资源永续发展。

彰化环境保护联盟总干事施月英说,三阶草案仍允许航道内申设风机,反对航道内开发。而白海豚重要栖息地3海里(相当于5.56公里)即彰化潮间带,从岸边到低潮线超过6公里以上,可是只画了5.5公里,退潮时白海豚恐怕要搁浅在泥滩地了,且违反“离岸风力发电区块开发政策评估说明书”的环评审查结论。

台湾妈祖鱼保育联盟专员施仲平强调,台湾北方东北岸海域,全被渔业署以北方渔场原因画起来排除风电,澎湖海域、西岸渔场并没做相同的排除,导致一国两制,违反海洋政策白皮书及“海域管理法”草案的精神。《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将离岸风电局限在领海范围,造成离岸风电与其他海洋使用的空间竞争,建议送修《再生能源发展条例》。

此外,西南岸因水深限制,目前离岸风电技术盖不到200公尺水深以上,扣除高敏感区、水深限制,剩余空间就算全部插满离岸风机,也达不到2035年15GW容量,建议让风机往领海邻接区或经济海域发展。

渔民权益暨环境永续中心主任钟瀚枢说,《海岸管理法》应采纳渔业署所提,离岸风场设置应外移至距岸15公里(约8海里)外,以禁止开发为原则。2022年释出的3GW容量,应优先开发第二阶段潜力场址未获得分配容量的风场。浮动风场是未来重要趋势,对近岸生态、渔业冲击可降到最低,应尽速推动。

除了北方三岛,云林县近沿海作业渔船协进会理事长李平顺表示,台湾西海岸包括澎湖周边8海里内、水深30公尺以内的区域,都应该划入高敏感区,保护近岸生态,让小型渔船有生存空间。靠海维生的渔民到底能不能在风场周遭或里面作业?希望政府不要在风场设定专属区、专用区,让渔民不能进入。

台湾海洋大学海洋事务与资源管理研究所荣誉讲座教授邱文彦指出,根据中研院调查报告,澎湖海域有上百艘沉船,到目前为止已经确定的沉船有80几艘。澎湖海域沉船或水中文化遗址非常多,从水下文化资产角度,澎湖是重中之重,以慈禧建造的广丙舰为例,文物散落在整个海域,水下文物保存应该以面为主而不是点,但这显然未纳入考量。他质疑,澎湖这么沉默,是澎湖没有被咨询还是中央忽略了?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