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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客户存款2.8亿余元 台新银前理专遭重判10年半

【大纪元2021年09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湾台新银行中和分行前理财专员周励宏,被控自2009年起蚕食6名客户资产,以填补个人的财务缺口、享受生活,10年间不法侵吞金额高达新台币2.8亿余元,直到2020年11月才东窗事发。检方发现他有脱产之虞,今年3月将他起诉请求重判;台北地院30日判他10年6月有期徒刑。

北检起诉指出,周励宏任职台新理专逾10年,负责经营VIP级客户,而他疑因投资期货失利,遂自2009年1月9日起私自挪用他经手的6名客户存款,以填补个人的财务缺口,甚至带朋友到酒店寻欢作乐、大方支付女友生活开销,更不忘购买保时捷、宾士等豪车代步。

检方查出,周励宏长期借口推销金融商品或私下协助客户投资,再以方便作业为由,要求客户在空白出款单用印或签名,再悄悄将客户存款以每次约数十万至百万元不等的金额透过网银转账至胞妹及好友等人的账户中,制造金流断点后再汇入他的账户私用。

为避免客户察觉,周励宏还以借东还西的方式隐匿盗取存款的实情,并定期汇入部分资金营造投资获利的假象,最终因金额差距过大而东窗事发;未料,周男听闻风声后,竟马上将保时捷跑车变卖、急找房仲脱手3千万元豪宅。检方察觉后火速将他声押,并冻结他名下的财产,今年3月依违反《银行法》、《洗钱防制法》起诉。

台北地院审理后,30日依涉犯特殊背信罪、伪造文书罪判周男有期徒刑10年6月,犯罪所得美金173万元、新台币2亿6千万元发还被害人后没收。同案被告周女、黄男因提供银行账户作为犯罪使用,依帮助犯各判刑1年10月、1年2月,均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责任编辑: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