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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即为民法成年 民团吁重订校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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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从明年1月起,民法成年年龄将自20岁下修为18岁,在法律上成年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可以独立为各项法律行为如签租约、开户、买机车等,依照《行政程序法》规定有完整行为能力。但台湾青年民主协会质疑,成年学生不上第八节课、请假仍要家长同意,“成不成年难道有校内外差别?”呼吁教育部说清楚。

青民协表示,在高中阶段,依照现行教育法规及各校规定,常见需要家长同意或要通知家长的项目,包含第八节寒暑辅家长同意书、请假单、奖惩、成绩及校内重大事件部分,在民法成年下修后,高中校园将产生许多已成年的高中生,对于这些在法律上的完全行为能力人而言,校内的各项行为是否仍要经家长同意,又或特定事件是否可以不经成年学生同意就通知家长,都将是一大问题。

青民协盘点目前法规,有相当多项目与家长有关,这些是否会在成年年龄下修后有变动,到目前为止教育部仍未有明确说明。例如各校对于寒暑辅、第八节等辅导课程会发家长同意书;许多学校的请假规定中,会要求学生请假也要经家长签名同意。

青民协指出,在校外可以独立开户、签契约,做各项法律行为,为何到了校内这些行为却都还是会通知家长、或仍要签家长同意书,难道成不成年还会因校内外有别?

青民协表示,成年年龄下修后,学校行政端、学生端对于学校行政该如何因应衍生可能的法律问题,比如成年学生在校各项行为是否仍需家长同意,以及学校得否将成年学生个人资讯(包含成绩、奖惩等),在未经成年学生同意下就通知家长等情况,教育部应清楚说明是否成年学生在校行为应有不同作法,避免校内可能产生的冲突,以及各校做法不一的情形。

对此,教育部回应,学校基于学生辅导管教需求及涉及学生权益相关事项,如记大功或大过等,仍有通知成年学生家长的必要性,透过亲师沟通,以保障学生学习权益。国教署也已邀请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与家长团体及学生代表开会讨论研修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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