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从原民身份父母姓氏才是原民? 台宪法法庭判决违宪

人气: 94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2年04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原住民身份法》规定,原住民与非原住民的婚生子女,须从原民父或母的姓氏或原民传统名字才能取得原民身份。不过,宪法法庭认为,该法条不符比例原则、侵害原民身份认同,4月1日判决违宪。两年后即使从非原民父或母的姓氏,也能取得原住民身份。

《原住民身份法》第4条第2项规定,“原住民与非原住民结婚所生子女,从具原住民身份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传统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份”。但拥有太鲁阁族血统的台北教育大学副教授郑川如,希望她的女儿能从非原民的丈夫姓氏又能取得原民身份,2016年他替女儿申请原民身份未果,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能如愿,因此声请释宪。

同时,另有两名出生于日治时代的妇人,因母亲是原住民且当时不能自由选择从母姓,导致未能取得原民身份,因此声请释宪。不过,两人后来因改姓成功,已取得原民身份。宪法法庭并案审理,1月17日进行言词辩论,成为《宪法诉讼法》上路后首案。

宪法法庭审理认为,人的血统是先于《宪法》、法律存在的自然事实,原民的文化权利是个别原民受《宪法》保障的基本权之一,且原民的身份是采血统主义、自我认同原则,为原民的特殊人格权,该争议规定已否定原住民与非原住民的婚生子女的原民身份,不符比例原则且侵害原住民身份认同权。

大法官指出,原民本就没有姓氏概念,而是采“亲子联名”、“亲子连家屋名”、“亲从子名”等不同取名制度,因此,该争议规定中“取用原住民传统名字”部分,确有助于促进身份认同,但“从具原住民身份之父或母之姓”的部分,若以要求从父或母的“汉姓”作为是否取得原民身份的标准,却不一定能有促进认同的效果。

判决指出,相关机关应于本判决宣示之日起两年内,依本判决意旨修法,逾期未完成修法也会失效,原民与非原民婚生子女届时可取得原住民身份,并得办理原民身份及民族别登记。◇

责任编辑:玉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