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治

三读通过 因威权致死 可获1200万赔偿

立法院会17日三读通过《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前右8)与党团立委在三读后于立法院议场内合影。(中央社)

【大纪元2022年0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会5月17日三读通过《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明定由行政院设立被害人权利回复基金会,处理赔偿及权利回复相关事项,若因威权统治致被害者死亡或失踪,赔偿金为1,200万元。

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将于5月底完成阶段性任务,向行政院长提出任务总结报告后解散。为让公告撤销的案件被害者或家属的权利回复有明确法源依据,行政院会1月13日通过“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草案,送立法院审议。

立法院会于5月17日处理时,部分条文经过表决,通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所提修正动议。三读条文规定,为处理条例所定赔偿及权利回复相关事项,由行政院设“财团法人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基金会”,置董事13人。权利回复基金会处理本条例所定事项所需公有财产,得由政府机关无偿提供使用。

至于威权统治时期的范围,三读条文明定,是指自1945年8月15日起至1992年11月6日止;国家不法行为的定义则为,《促进转型正义条例》第6条及第6条之一认定的,司法不法行为及行政不法行为。

关于生命、人身自由受侵害的赔偿,三读条文明定,受死刑的执行、遭击毙、缉捕致死、凌虐致死或失踪,赔偿金为1,200万元。受逮捕、拘禁、拘提、羁押或拘束人身自由的裁判或处分,赔偿金以核定的赔偿基数,乘以对应的每基数赔偿金额(12万元至17万元)计算。

朝野立委质疑赔偿“打折”

对此,民进党立委赖品妤在三读后发言表示,权利回复条例对台湾转型正义工程至关重要,但这样“七折八扣”后的破碎条文,她没办法完全支持,所以在部分法条表决时弃权。

她表示,转型正义法案的核心价值来自最基本的人权保障,这几年她推动转型正义工程,提出自己版本的权利回复条例,认为应尽可能给受害者最完整的补偿,尽全力归还当事人应有的权利,若无法归还也应尽最大努力去弥补,很遗憾行政院打折再打折的版本通过,是一部屈就现实而打折的法案。

国民党立委李德维也说,过去虽然有《戒严时期人民受损权利回复条例》、《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及《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处理相关赔偿事宜,但被害者财产遭没收后如何回复,规定仍有不足,国家应尽全力回复受损权利,平复历史伤痛,可惜执政党仍借此进行政治斗争。

李德维认为,执政党设立各式各样的机关及财团法人达到相关目的,滥用国家行政资源,理由冠冕堂皇,实际却叠床架屋;而三读条文中的赔偿是打折再打折,从百分之百打折到百分之五,国民党认为应要全额赔偿, 而且要比照物价指数,希望未来还有研议空间。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