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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乘客遭连坐罚 书记官登门劝缴后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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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东报导) 台东市有一名年约68岁郭姓男子,因乘坐酒驾友人机车,属于酒驾乘客,在台东市区趴趴走,虽巧妙避开主要道路,仍逃不过警方法眼,在台东市区中华路二段的巷弄内被警方逮个正着,因骑士吐气酒精浓度超标(0.55以上),当场拦停举发并裁罚新台币(下同)12,000元,经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强制执行,书记官至家中登门访查后,郭男随即自行到分署缴清罚单。

为预防酒驾,现行对于酒驾同车乘客采取“连坐罚”,无非希望能降低酒驾车祸发生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8项规定,“汽机车驾驶人,驾驶汽机车经测试检定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百分之0.05以上,年满18岁之同车乘客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锾。但年满七十岁、心智障碍或汽车运输业之运输乘客,不在此限”。

义务人至花莲分署台东办公室缴清罚锾(花莲分署提供)
书记官至义务人户籍地现场访查之限期缴纳通知单(花莲分署提供)

台东这位郭姓义务人虽没喝酒,但因未劝导友人不要酒后骑车,甚还冒着生命危险共乘上路,在巷弄内被警方查获,经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区监理所台东监理站依法裁罚1万2千元罚单。

近期花莲分署配合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强力执行滞欠酒(毒)驾罚锾案件专案”,本月12日书记官至义务人台东市户籍址现场访查,当日未会晤本人故留下通知书,郭姓男子3日后即15日自行到分署缴清罚锾及执行必要费用共12,597元。

花莲分署再次呼吁民众,黄历新年家家欢乐团聚时节将近,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除了自身千万不要酒后上路外,也务必劝阻亲友不要酒驾,以免一同挨罚。该分署将持续全力执行酒(毒)驾裁罚案件,以降低酒驾车祸发生率。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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