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中配入籍 黄捷提案须宣誓、比照外配考试

民进党立委黄捷提案修正《两岸条例》,新增中配入籍需宣誓放弃中国公民身份并效忠台湾,也需和外配一样经过考试。(立委黄捷国会办公室提供)
人气: 402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4年03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国民党团提案将中国籍配偶取得我国身份证的时间比照外配(从6年缩短到4年)办理,并列为本会期优先法案,引发争议。而黄捷等民进党立委认为,中配入籍我国在实务上恐无法放弃中国籍,因此提案修法新增须“宣示”,并与外籍配偶同样通过“考试”才能入籍。

民进党立委黄捷、吴沛忆、林宜瑾、林楚茵等人提案指出,鉴于外国人归化我国国籍需提出丧失原有国籍证明,但要求中国人民放弃中国国籍恐有法制及实务上的困难,因此参考世界先进国家立法例及《国籍法》,提出《两岸条例》修法草案,新增“经入籍宣誓”、“具备我国基本语言能力及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等两条件,作为申请定居必要条件。

草案中增订,入籍宣示应于内政部指定地点、以指定方式公开进行;誓词内容为“本人完全放弃以前所属大陆地区之公民资格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承诺成为台湾地区人民后,将捍卫其民主与自由,恪遵《宪法》及法律,善尽公民义务。”宣誓后应于誓词上分别签名、盖章,送内政部存查。

此外,提案说明中提到,中国人民依法在台湾定居后,若违反《两岸条例》担任陆委会公告禁止的中共党、政、军或具政治性机关、机构、团体的职务或为其成员,或违反《反渗透法》受渗透来源从事相关禁止行为,将由户政机关注销户籍登记,并应强制出境;但因台湾人民身份所负的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责任编辑:陈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