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在台参政?民众党提修两岸条例
【大纪元2025年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戴德蔓、林丞奕、林睿竹台湾台北报导)花莲县富里乡前村长邓万华因其中国籍遭解职,国民党团提出要修《国籍法》保障中配参政权,而民众党不分区立委第十五位的李贞秀因陆配身份也受到关注。民众党主席黄国昌21日表示,若有必要的话,会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予以处理。
黄国昌表示,台湾是一个移民社会,不管先来后到,在台湾落地生根就是手足同胞,相信这是台湾人民的共识;关于陆配新住民权益,因为新的民进党政府恣意解释适用他们自己创造出来的法规,导致新住民权益遭到侵害剥夺。
黄国昌指出,前陆委会主委邱太三时就不会像现在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这样搞,正本清源的作法还是要回到目前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里面的条文,透过条文的解释适用,如果有必要的话,会进一步修正予以处理。
至于李贞秀的部分,黄国昌说,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当初就是本于这样的信念,认为在台湾有这么多的陆配、新住民,他们在政治、生活等方面的权益应该要有他们的代表,所以让李贞秀参加不分区的名单,“这样的想法,我们当然要想办法来加以贯彻。”
黄国昌指出,至今因为民进党在法规上的恣意解释适用,已经影响很多新住民、陆配权益,李贞秀的部分会按照既定步伐往前进,相关的因应以及程序,现在都持续进行当中。
蓝营控绿营违法滥权
国民党立院党团日前主张,将在《国籍法》中新增“防小人条款”,让中配在台的参政权不受影响。此举引发学界、法律界强烈质疑。美国圣汤玛斯大学国际研究讲座教授叶耀元直言,国民党要为中配订下“特别例外”,根本绕过既有国籍规范,他反问:“到底是国家安全重要,还是中国配偶的参政权重要?”
国民党团指控民进党政府“违宪打压陆配”,强调将修法保障陆配参政权,使其“不受国籍法规范”。国民党团书记长罗智强更批评,民进党是“违法滥权”,提出修法是为“保障陆配的政治参与”。
面对蓝营将中配视为特例的修法方向,叶耀元在“叶教授的国际事务学院”脸书粉专上反问:“为什么‘中配’可以特定立法不受国籍法规范?”他说,问题的核心其实不在台湾,是中共政府不愿意开立“放弃中国国籍”的证明,导致中配无法符合台湾的《国籍法》要求。
叶耀元并质疑,若以“保障少数人权益”作为主张修法的理由,那就必须面对国家安全的现实风险:“等到国家没有之后,我还真想知道你要保护谁的权益呢?”
台湾基进:扩权违宪
台湾基进党主席王兴焕21日表示,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规定,未在台设籍满十年者不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此一规定并未涉及“国籍之认定”,仅仅只规范原籍中国人士的参选条件。
王兴焕强调,公职人员的双重国籍争议,只能依据《国籍法》第20条“担任民选公职,一年内要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外的其他国籍”规范,原籍中国人士若符合资格并顺利当选,仍须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两部法律并无冲突。
王兴焕批评,国民党若修法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排除《国籍法》适用,完全逾越《宪法增修条文》的授权范围,不只完全违背法理常识,而且扩权违宪。
内政部主张依《国籍法》规定,陆籍配偶若要担任民选公职,必须提出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证明,构成陆配参政权实质已死。
陆委会:需要更多社会共识
陆委会主委邱垂正21日表示,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国籍法》要求担任公职者必须在就职日起一年内放弃外国籍,这不仅仅是针对对岸,若来自阿根廷等国家不能放弃国籍的人符合资格要在台参政,也会受到同样限制。
国民党党团日前表示,拟将透过修法保障陆配等原陆籍人士在台参政权。对此,邱垂正认为,陆配等原陆籍人士应考试、服公职没有问题;但若要担任民选公职,内政部主管《国籍法》,陆委会主管《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任何修法都必须有更多的社会讨论及共识,《国籍法》要求民选公职不得具双重国籍,“我们尊重内政部的解释”。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2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坦言,目前来说陆配在台参政权实质已是死亡状态。◇
中国人在中国都没有参政权
律师陈怡凯在脸书发文指出,声援中配参政权“本身非常矛盾”,因为“中国人连在中国国内都没有平等的参政权”。他说,如果国民党真的这么重视中国人的参政权,那应该去设法终结中国的专制统治,让中国人能在自己的国家拥有平等权利,而不是“把台湾弄到门户洞开,让中国人参台湾的政”。他认为,一旦共同体界线被稀释,最终受害的不是中配,而是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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