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4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中国成都锐成芯微科技公司自2018年年11月间,透过王姓台男接续成立“香港锐成集团公司”、“台锐企业公司”,非法在台招募员工,从事半导体IC设计研发业务并将成果回传中国,领取锐成芯微的薪资,还申报劳健保作为掩护。新竹地院判处王男5月有期徒刑。
判决指出,锐成芯微公司是以提供积体电路产品所需设计、授权及相关服务为业,为半导体智慧产权及应用供应商,属IC产业链最上游。为在台发展业务,先绕道在香港成立锐成集团公司,再于2018年11月透过王男在新竹科学园区成立“香港锐成集团公司”,非法在台招募员工,除了入职手续均由中国母公司办理外,新进人员还须赴中国受训2个月。
台籍员工返台后,须透过VPN连线至中国锐成芯微公司工作站系统,从事资料参考或IC设计研发工作,而工作站系统禁止下载研发成果,将成果回传中国统一由母公司保管;且台湾员工须透过定期视讯、以通讯软体微信群组通讯等方式,与中国锐成芯微员工开会、联系业务或回报工作进度。不仅领取中国母公司发的薪资,还可参与母公司尾牙、认购股份。
甚至,“香港锐成集团公司”2020年11月间遭废止许可后,王男隔年9月间又在新北市成立“台锐企业公司”,继续以申报员工勞健保的方式掩护非法业务;即便台锐公司于2023年1月间解散,王男等多名人员仍改以居家办公模式,持续受雇于中国锐成芯微,协助中国的营利事业非法在台从事业务活动。
新竹地院审酌,王男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依中国锐成芯微负责人向建军指示,在台从事未经许可的业务活动长达4年多,所为除影响主管机关对于中国营利事业管理,也无法充分保障与之进行交易之人,损及交易秩序及国家安全;考量他坦承犯行,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非法为业务活动罪,判刑5月、缓刑3年,另须支付公库50万元、接受法治教育5场次。◇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