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电子烟将罚10万 石崇良:制造输入最高关3年
卫福部长石崇良。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大纪元2026年06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近期毒驾事件频传,行政院会拍板,从源头防堵依托咪酯(丧尸烟弹),吸食载具电子烟也纳入《烟害防制法》修法范围。卫福部长石崇良5日说明修法重点,除了新增“持有”电子烟的罚则外,另将制造、输入电子烟增订刑责,最高可关3年。
《烟害防制法》修法于2023年上路,明定全面禁止电子烟等类烟品,包括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及使用,却未纳入“持有”电子烟的罚则。
毒驾事件频传,针对新兴毒品依托咪酯,行政院会近日提出源头吓阻、强化查缉、重惩毒驾等14项因应策略。其中,针对“持有”电子烟,未来除没入外,最高可处10万元,并将纳入《烟害防制法》修法范围,相关修法力拼6月陆续提出。。
石崇良5日出席健保署与国际扶轮社全民健康保险远距医疗给付计划合作备忘录捐赠仪式,会后他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虽然《烟害防制法》已全面禁止电子烟,但仍存在死角,目前仅针对“使用”开罚,未来修法后,“持有”电子烟将没入并开罚,罚锾将从2千元至1万元提高为3万至10万元。
另外,为加强业者责任及源头管制,过去对于非法电子烟的制造、输入、贩售都是采取行政法律管制,但力道并不足。经参考新加坡、泰国、澳洲等国的经验,将纳入“刑责”处罚,未来可处以1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从源头杜绝非法供应链。
最后,为强化网路平台管理责任,石崇良表示,电子烟大多透过社群媒体或自架网站贩售,未来将立法加重平台业者的责任,要求其主动管理非法的广告内容。卫福部已与数发部建立AI(人工智慧)巡查机制,一旦发现违规资讯,业者必须立即下架。◇
【吸烟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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