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警员窃听案 检察官改轻罪防吹哨寒蝉
【大纪元2026年08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梅综合报导)8月20日,洛杉矶县检察官霍克曼(Nathan J. Hochman)透过新闻稿宣布,为鼓励举报人挺身而出,针对洛杉矶市警局(LAPD)警员丹尼尔·弗洛雷斯(Daniel Flores)的16项指控已降为轻罪,法院批准对其进行司法分流(judicial diversion)处置。
在2024年间,弗洛雷斯于办公室内共录制了16名同事警官、共122次的谈话录音,涉事同事均表示对此毫不知情。部分谈话内容涉及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和恐同言论(homophobic remarks)。自1967年以来,加州法律严禁在未经所有相关方同意的情况下录制机密对话,因此其秘密录音行为已构成违法。
法官批准司法分流程序
“在做出这一决定时,我仔细考量了公众、社区团体、地方政府官员以及本办公室成员的意见,特别是关于重罪指控可能对潜在举报人产生寒蝉效应的担忧。”霍克曼表示,“尽管对非法窃听者仍须究责,但我采取的‘强硬中间路线’(hard middle approach)要求不断审视起诉行动在惩治犯罪与鼓励举报之间的平衡与影响。”
霍克曼表示:“执法人员理应且必须受到更高标准的约束,但我绝不希望此案以任何方式阻碍合法的举报行为。LAPD部分警员发表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及恐同言论的行为令人愤慨,必须彻底曝光,涉事警官面临的纪律处分程序也合情合理。”
2024年1月,弗洛雷斯任职于负责洛市警局求职者背景调查的部门。2025年1月,警局内务部发现了这些秘密录音。2026年7月31日,现年44岁的弗洛雷斯被控16项非法窃听或录制机密通讯的重罪,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能面临13年监禁及罚金。
2026年6月,弗洛雷斯提起“敌意工作环境”(hostile-workplace)诉讼,主张录下同事对话是对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及恐同言论进行“合法调查”的一部分。8月10日,他在法庭上对16项指控均不认罪,其代表律师随后请求法官批准为期一年的司法分流程序。
目前对弗洛雷斯的指控已下调为16项轻罪,法官也已批准司法分流程序。若弗洛雷斯在此期间遵守所有法律并顺利完成分流程序,法院将于期满后撤销此案。
霍克曼表示:“作为地方检察官,我的职责之一是在追究责任与确保公平之间取得平衡。我相信,本案采取的‘强硬中间路线’明确传达了非法窃听必遭起诉的讯号,同时也排除了判处州监狱监禁的可能性,从而实现了事态发展的最佳结果。”
《加州隐私侵犯法》
1967年通过的《加州隐私侵犯法》(California Invasion of Privacy Act, CIPA)确立了全美最严格的“所有人同意”(all‑party consent)制度,规定录音前必须通知所有参与者并取得同意(无论明示或默示)。加州虽有保护举报人的法规,但效力不能凌驾于CIPA之上。
除加州外,美国还有8个州实施“所有人同意”制度,包括佛罗里达、伊利诺伊、马里兰、马萨诸塞、蒙大拿、新罕布什尔、宾夕法尼亚和华盛顿,但具体细节不尽相同。
至于美国的大部分州(如德州等),则实行“单方同意”(one‑party consent)原则,通话中只要有一方(包括录音者本人)知晓并同意即可,各州亦有相关的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