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审查趋严 律师:“没被查”不保证安全

【大纪元2026年08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曼沅洛杉矶报导)美国移民政策近期进入更强调“严格执行”的阶段。绿枫法律集团创办人陈启耕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现阶段值得留意的,不只是政府推出哪些新规定,更重要的是,过去法律上原本存在、但较少被积极运用的审查权限,如今正逐渐落实。

陈启耕表示,对留学生、移民申请人、准备来美生子的家庭,以及派员赴美的台湾企业而言,最大的风险之一,是仍以过去“通常这样做没问题”的经验来规划今天的移民案件。

“我们永远都不会建议采取任何擦边的方案。”他说,移民政策的规则与政府权限很多时候并非突然出现,而是执法尺度发生变化。因此,申请人应该在第一次递件时,就把证据、身份期限及被拒后的备案全部盘点清楚。

申请勿预设会被要求补件

陈启耕表示,过去不少申请人会认为,如果USCIS认为文件不足,至少还会收到RFE(补件通知)或NOID(拟拒绝通知),因此抱着“先送出去再说”的心态。

但在目前审查趋于严格的环境下,这种策略可能增加风险。

他解释,移民官在案件欠缺基本证据或不符合最低法律要求时,原本就具有直接拒绝的权限,并非所有案件都必然享有一次补件的机会。

因此,申请人应该把重点放在“第一次送件是否已经达到法律及证据门槛”,而不是把RFE当成案件审理流程中的固定阶段。

“不要把补件当成第二次机会。”陈启耕说,尤其是涉及身份转换、工作许可或绿卡等重要案件,更应该在送件之前完成证据盘点。

F-1停留制度变化 留学生要盯紧I-94与OPT

对国际学生而言,陈启耕特别提醒,DHS已发布F、J、I类别固定停留期限最终规则,预定于9月15日生效。

新制将相关类别从过去的D/S(Duration of Status)模式转向固定日期。F、J类别原则上按照课程或计划长度核准,单次最长不超过4年。

他提醒,这并不代表所有学生都必须在4年内完成学位,而是如果课程、OPT、STEM OPT或其它学术安排超过原本核准的停留期限,就必须及时处理延长问题。

陈启耕表示,学生现在不能只看I-20上的毕业日期,应同时掌握I-94、I-20、EAD以及OPT、STEM OPT的期限。

尤其对正在办理绿卡身份调整的F-1学生而言,出境问题更加复杂。

陈启耕指出,若F-1学生持“回美证”(Advance Parole)离境并重新入境,通常是以“暂时入境许可”(Parole)身份入境,而不是重新以F-1身份入境。因此,在绿卡案件尚未核准的情况下,出境前不能只看“有没有回美证”。

他说:“真正要问的是,如果绿卡案件最后被拒,我回来之后还有没有合法身份可以依靠?”因此,学生在出境前应检查I-94、I-20、EAD、绿卡申请进度,以及一旦移民案件遭拒后的替代方案。

“公共负担”重新强调个案审查

家庭移民方面,陈启耕认为,公共负担政策也是近期需要提前准备的议题。

DHS公共负担最终规则预定9月18日生效,新规则撤销2022年规则中的部分明确定义与限制,移民官将依申请人的收入、资产、健康、家庭状况、经济担保及福利使用等因素,进行整体评估。

陈启耕表示,这不代表“所有福利都不能使用”,但也不能再简单套用过去的经验。

尤其是为年长父母办理移民的家庭,他建议递件前就应该盘点担保人的收入、资产,以及父母的医疗需求和未来自给能力。

至于“公共负担保证金”(Public Charge Bond),他表示,这并非突然出现的新制度,但是否要求、金额及具体条件仍须视个案而定。

“以前比较少碰到,不代表以后一定不会碰到。”陈启耕说。

出生公民权≠入境无条件

针对华人家庭关注的赴美生子问题,陈启耕表示,即使美国出生公民权受到宪法保障,也不代表赴美旅游生子者可以忽略签证及入境规定。

他指出,2026年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在“川普诉芭芭拉”(Trump v. Barbara)案中的裁决确认,相关情况下在美国出生的子女仍受第十四修正案出生公民权保障。

但出生公民权与父母取得签证、合法入境,是不同的法律问题。

“孩子出生后是不是美国公民,跟父母当初怎么取得签证、进入美国时有没有如实陈述,是两件事情。”陈启耕说。

因此,赴美医疗或生子者如果刻意隐瞒赴美目的、无法证明具有支付医疗费用的能力,或日后涉及不符合资格的公共福利,都可能造成移民或签证方面的问题。

他建议家庭保留当时的护照、签证、I-94、I-20、工作许可、薪资单、W-2及医疗付款等记录,以便未来需要说明当时赴美目的及经济能力时,有完整文件可以佐证。

赴美出差不代表可以工作

随着台湾企业赴美投资增加,陈启耕也特别提醒企业主注意B-1及ESTA的使用界限。

他表示,B-1商务访客通常可以从事会议、商谈、签约、商展或商务咨询等活动,但“商务访问”并不等于取得美国工作许可。

实务上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企业认为员工只是“短期出差”,但实际工作内容已经超出商务访客允许的范围。例如装机、施工、现场维修、设备操作、生产、包装或其它日常劳务,都不能单纯因为薪资仍由台湾公司支付,就认定一定合法。

陈启耕指出,美国国务院的B-1指引确实对部分设备安装、维修及专业训练提供有限例外,但必须符合特定条件,例如海外销售合约中的服务义务、员工具有不可替代的专业知识,以及不得从美国来源取得报酬等;一般建筑或施工工作则通常不属于这些例外。

因此,他建议台湾企业派员赴美前,不要只问“这是出差还是工作”,而应该逐一确认员工在美国究竟做什么工作、为谁工作、谁是受益公司、工作地点在哪里、薪资由谁支付,以及合约中是否有相关服务义务。

“移民法看的是你实际做了什么,而不是公司怎么称呼这趟行程。”陈启耕说。

过去没被查≠未来安全

面对移民政策及执法环境变化,陈启耕认为,申请人最重要的观念转变,是不要把“过去没出问题”当成“未来一定没问题”。

他建议民众及企业建立一套事前风险盘点机制,包括申请前确认法律资格及证据、留学生主动管理身份期限、出境前确认返美后的身份、家庭移民提前评估财务条件,以及企业派员赴美前厘清实际工作内容。

他强调,移民规划的核心不是寻找政策漏洞,而是建立“即使情况不如预期,仍有备案”的合法策略。

“清楚、可预测,而且一致执行的规则,对依法规划的人反而更公平。”陈启耕表示,真正需要避免的是依赖灰色地带,或把过去没有被追究的经验当成未来的安全保证。

在陈启耕看来,面对新一波移民审查环境,最有效的做法不是等问题发生后再补救,而是在递件、出境或派员赴美之前,就把文件、期限、身份及替代方案一次盘点清楚。◇

责任编辑: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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