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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男拒酒测罚锾分期不缴 扣押寿险保单偿清

【大纪元2026年08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为贯彻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标,法务部行政执行署特别展开“交通(加强执行车辆相关税费罚锾)专案”,旨在透过强力的执法手段,确保国家公权力不容挑战,并进一步维护法治、安全的用路环境。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针对长期拖欠交通罚锾的义务人展现铁腕作风,展现执行机关强力执法的决心。嘉义县56岁的许姓男子,于108至109年间多次于驾驶执照吊销后仍无照驾驶、行驶高速公路时未依规定行驶指定车道,甚至酒醉驾车并拒绝接受酒精浓度测试,以致遭裁罚新台币18万8,400元。

义务人至分署协谈分期缴纳示意图。(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提供)

许男违规案件于109年陆续移送行政执行,嘉义分署开始执行后仅扣得银行存款6,000余元,随后,分署命令许男报告财产状况,许男到场后陈称自己目前并无固定工作,且因涉及刑事案件正等待服刑,请求出狱后再行办理分期缴纳。经查证后嘉义分署准许许男于112年7月出狱后再行办理分期缴纳,惟义务人其后却未如期缴纳。对于许男反复的缴款态度,执行人员清查许男名下所有财产,发现其持有寿险保单,即刻核发执行命令扣押该寿险保单,此举让许男感受到如不处理将面临保单解约的风险,于是立即将剩余款项全额缴清。

嘉义分署再次呼吁,民众应切实遵守交通规则,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更会对其他无辜用路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对于受罚后恶意不缴纳罚锾的义务人,绝对会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手段追查到底。但民众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法一次缴纳完毕,在取得移送机关同意后,分署可酌情核准分期缴纳。但核准分期后,义务人必须切实履行分期缴款的承诺,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分署将继续针对其名下其他财产展开全面执行。

责任编辑: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