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8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报导)屏东县某私立托婴中心8月5日发生3个月大男婴意外死亡案。屏东县政府召开行政裁罚审议会议,认定有严重照顾疏失,依法罚锾新台币60万元、勒令停办1年并公告名称及负责人姓名;涉嫌之托育人员最重者处以罚锾新台币60万元、公告姓名并不得担任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含托婴中心)之负责人或工作人员30年。
屏县府社会处表示,经行政裁罚审议委员会讨论,该机构托育人员3人,因照顾期间使未满1岁儿童趴睡、让不会手持奶瓶幼儿自行吸奶、照顾区域长时间无托育人员在场等诸多不当照顾行为,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儿少法)第49条第1项第12及15款,依儿少法第97条及第81条,最重者处以罚锾新台币60万元,并公告姓名,且不得担任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含托婴中心)之负责人或工作人员30年。余2位行为人处以罚锾新台币30万元,并公告姓名,不得担任期间15年。
托婴中心亦涉管理疏失,针对多人多项不当行为,未落实督导纠正作为,足以影响儿童身心健康,认定违反儿少法第83条第1款及第11款规定情节重大。为维护儿少托育照顾品质,县府采最高标准严惩,依第107条及第108条第1项规定,决议裁处该机构罚锾新台币60万元、命其停办1年并公布机构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因应机构停办1年,为保障该机构原收托其他幼婴照顾权益,停办会在裁罚后2个月后启动,期间县府会每周稽查1次;并依儿少法第85条及第108条等规定,启动受托儿童转托协助专案,社会处主动一对一联系该机构所有受托儿童家长,通盘掌握各家庭之托育需求;依家长需求及意愿,优先媒合邻近之合格托育资源。
屏县府强调,为防范类似遗憾再次发生,县府将全面提升查核与管理密度,将于一个月内完成全县立案26家公私立托婴中心之监视器影像抽查,主动发现潜在风险;并同步要求全县托婴中心定期将“监视器自主检查表”报府备查;未来因应中央法规,将于今年11月完成全县托婴中心监管云画面接收系统设置,随时抽查托婴中心监视画面并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大幅提升查核效率与防护网密度。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