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今年1月发生政大生遭叫车平台Bolt派遣的多元计程车司机丢包新北市台64线后身亡事件,突显网路叫车平台、车行及驾驶责任归属问题。为强化平台监理,立委提案制定专法,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0日召开公听会,邀集各界讨论平台责任与立法方式,各方意见分歧,交通部则表示,若平台业者已成为实质派遣者,可检讨是否比照车队纳入管理。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等18人提出“网际网路媒合客运服务管理条例”草案。黄健豪表示,丢包事件突显现行《公路法》制度下,平台、车行及驾驶的责任归属与消费者认知有落差,民众普遍认为透过平台叫车,发生问题应由平台负责,但现行法规范不明确,因此有必要透过公听会厘清立法方向,至于采专法或修正现行法令,仍可进一步讨论。
屏东县计程车客运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林沛立指出,叫车平台掌握订单媒合、车辆派遣、计价、收款及司机账号管理等核心营运环节,却以“资讯媒合”或“科技平台”自居,导致营运风险、事故责任及制度成本多由车行与司机承担,应透过修法厘清平台责任。
台湾数位平台预约接送从业人员工会理事长李威尔则说,平台进入台湾市场后,改变既有市场运作,也挑战现行法规,且对费用及收费机制具较大决定权,显示现行制度对平台管理仍有不足。
逢甲大学文化与社会创新硕士学位学程特聘教授侯胜宗认为,立法除了补强平台责任,也应引导产业升级,避免大型平台以资讯服务名义规避公共责任。
平台业者则提出不同看法。博欧特台湾区总经理曾宪竑指出,若要求平台承担更多运输责任,就应同步赋予相应管理及经营权限,并检讨“一车一车队”限制,让驾驶可自由选择平台与车队,落实责任与权力相符原则。
优步福尔摩沙公共政策暨政府事务总监马培治则表示,现行法规监管主体是车队,但车队会透过契约将部分管理工作委托叫车平台执行,实务上车队与平台已共同负担部分责任,若认为平台应受到更多监理,应先厘清现行制度是否已能达到监管目的,再讨论是否需要制定专法。
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长胡廸琦表示,过去叫车平台被视为资讯服务业者,实际派遣则由车队负责;但若平台已成为实质派遣者,而车队仅形式存在,就有重新检讨两者角色的必要,未来若平台实质从事派遣服务,应讨论是否比照车队纳入管理。
至于相关管理细节,胡廸琦表示,现行《公路法》已有撤照、停权等处罚规定,若既有法规大致能涵盖相关事项,原则上会优先透过修法补强,而非另立专法;若同时存在两套法律,也可能产生法规竞合,涉及违规后应适用哪项法律与处罚适用问题。◇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