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卫福部今年2月发布函释,明定医事人员参加业务相关在职训练应计入工时或给予公假。然而,台大医院工会10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实际执行仍有落差,部分医护仍被迫利用休假上课。卫福部对此回应,若对课程认定有争议,劳工可向劳工局申诉。
台大医院工会理事长杨心慧以自身经验为例,今年6月参加院内举办的“2025最新压力性损伤全方位照护研讨会”,内容涉及国际重症照护指引更新,与加护病房护理工作高度相关,也符合继续教育认证条件,但她向院方申请公假时仍遭拒绝。她表示,部分课程甚至要求员工利用私人时间回单位授课,才能取得上课证明。
她指出,第一线人员除了依法须完成的继续教育,每年还要接受消防、资安、感染管制等院内必修训练,许多课程无法纳入继续教育时数,迫使医护利用私人时间完成。
对此,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菁表示,医事人员每6年须完成120小时继续教育,只要课程能计入此范围,不论实体或线上,雇主皆应给予公假或计入工时。
刘玉菁说,若劳资双方对课程是否属于法定120小时继续教育产生争议,应由地方劳政单位依《劳基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劳工也可向所在地劳工局申诉;至于超过120小时的课程,仍须由地方劳政单位依课程性质及个案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对此,工会提出3项诉求,包括依法应完成的继续教育,以及医疗机构自行开设的必修课程,不论采实体或线上方式,都应给予公假或计入工作时间;卫福部应建立补助或支持机制,协助医疗机构负担增加的人力调度及训练成本;劳动部则应进一步明确认定“业务相关在职训练”的标准,并纳入劳动检查。
台大医院发言人陈彦元表示,院方正在研议相关诉求,现阶段已有相当高比率的在职训练可在院内完成,多数也能利用上班时间进行。
台湾医务管理学会理事长洪子仁受访时表示,目前争议主要在于认定标准不够明确,哪些属于雇主要求的在职教育,哪些是医事人员为维持专业证照所需的继续教育,仍有区分空间。若医院与医事人员各自解读,容易衍生劳资争议。
洪子仁指出,医院应在工作安排中留出合理的训练时间,但若增加教育训练工时,也应同步考量人力调度及成本,仍须同时考量医事人员权益、医院营运与病人安全。◇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