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醫護訓練不給公假 衛福部:可申訴

衛福部。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 , ,

【大紀元2026年08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衛福部今年2月發布函釋,明定醫事人員參加業務相關在職訓練應計入工時或給予公假。然而,臺大醫院工會1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實際執行仍有落差,部分醫護仍被迫利用休假上課。衛福部對此回應,若對課程認定有爭議,勞工可向勞工局申訴。

臺大醫院工會理事長楊心慧以自身經驗為例,今年6月參加院內舉辦的「2025最新壓力性損傷全方位照護研討會」,內容涉及國際重症照護指引更新,與加護病房護理工作高度相關,也符合繼續教育認證條件,但她向院方申請公假時仍遭拒絕。她表示,部分課程甚至要求員工利用私人時間回單位授課,才能取得上課證明。

她指出,第一線人員除了依法須完成的繼續教育,每年還要接受消防、資安、感染管制等院內必修訓練,許多課程無法納入繼續教育時數,迫使醫護利用私人時間完成。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醫事人員每6年須完成120小時繼續教育,只要課程能計入此範圍,不論實體或線上,雇主皆應給予公假或計入工時。

劉玉菁說,若勞資雙方對課程是否屬於法定120小時繼續教育產生爭議,應由地方勞政單位依《勞基法》及相關規定處理,勞工也可向所在地勞工局申訴;至於超過120小時的課程,仍須由地方勞政單位依課程性質及個案認定,不能一概而論。

對此,工會提出3項訴求,包括依法應完成的繼續教育,以及醫療機構自行開設的必修課程,不論採實體或線上方式,都應給予公假或計入工作時間;衛福部應建立補助或支持機制,協助醫療機構負擔增加的人力調度及訓練成本;勞動部則應進一步明確認定「業務相關在職訓練」的標準,並納入勞動檢查。

臺大醫院發言人陳彥元表示,院方正在研議相關訴求,現階段已有相當高比率的在職訓練可在院內完成,多數也能利用上班時間進行。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受訪時表示,目前爭議主要在於認定標準不夠明確,哪些屬於雇主要求的在職教育,哪些是醫事人員為維持專業證照所需的繼續教育,仍有區分空間。若醫院與醫事人員各自解讀,容易衍生勞資爭議。

洪子仁指出,醫院應在工作安排中留出合理的訓練時間,但若增加教育訓練工時,也應同步考量人力調度及成本,仍須同時考量醫事人員權益、醫院營運與病人安全。◇

責任編輯:陳玟綺

評論